近期勞工團體針對勞基法修法積極抗議,當然手法上可以討論,撇開他們的方法不談。為何他們反應這麼強烈?筆者認為,或許是他們基於台灣政府長期以來的對勞動條件管理上的不完善及廠商對遵守法規意識不強的特性,所預示到修法後的狀況。
為何這麼說?先檢驗一下台灣的勞動條件,政府105年針對廠商發動勞動檢查總場次為67,194,違反法令廠次為12,649,超過20%的廠商違法。當中違反工資、工時相關法令的比例加總起來超過違法事項的6成,也就是低於基本薪資、未依規定給付加班費等等。最妙的是,報告中初查違反工資、工作時間跟休息時間條款的比例分別為8.17%、8.63%、 6.26%,複查違法上述法令的比例則為9.99%、8.78%、6.28%,複查違法的比例竟然超過初查。顯見老闆們的心態上根本就不怕政府抓,反正抓到就交點罰緩就好,省下來的遠超過這些。此外,目前台灣雇有勞工的事業單位共有671,822家,大概要10年才能全部檢查過一遍。這樣的數據,政府要說服民眾會做好把關,恐怕跟民眾的經驗和感受不符。
再者,有人說道勞工應該懂得爭取自己的權利。試想以一個小勞工要跟公司對抗,真有這麼簡單?筆者擔任助理期間曾協助民眾與公司單位做勞資協商,每每看到勞工要進會議室時的緊張與惶恐絕非沒遭遇過的人能想像的。
好萊塢電影大賣空( The big short)中,最早嗅到金融危機來臨的基金管理人麥可貝利在電影當中講了一段話:「人們希望權威來告訴他們如何評估事物的價值,但人們選擇權威,不是因為基於事實或結果,只是因為他們看起來比較權威並說著他們熟悉、想聽的話。」
有些人說我們要用選票教訓執政黨,俄國作家艾瑪,高德曼曾說:「如果投票能改變什麼,他們遲早會變成違法。」或許,與其再等個2年或等待政府自己覺醒,我想在事情沒有成真、變糟之前站出來為自己發聲也許更為實在。畢竟,民意可以讓德國廢除核能、接納難民又轉向拒絕難民,我們又未嘗不可呢?
*作者曾任市議員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