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太虛偽的空心策略
在這兒要特別強調的是,從過去將近七十年臺灣經濟發展經驗看,其凡必須仰賴政府奶水飬養乃能存活的企業,幾乎無一不是缺乏國際競爭力的邊際企業廠商。要這些仰賴政府政策性採購標案存活的邊際企業,表面迎合政府政策為員工加薪,根本不足以為置信。更何況,依今天現實情境狀況看,政府部門才是臺灣社會領銜演出「低薪製造者」的頭號元凶,祇要細審自政府採購法施行以來,科技部的研究助理薪資補助標準表、教育部全國高教老師薪資一張表、勞動部委託案標件的人事經費編列基準要求、工程會設定政府採購的最有利低價搶標、油電水不准漲價等等,都是政府帶動全國「低薪製造者」的絕佳明例。這次賴清德內閣剛性訂定「參與政府標案廠商之受僱人員月薪至少3萬元」等強制性規定,不追求公共標案的品質提升改善,卻緣木求魚要企業廠商虛應故事地用下限薪3萬元表面工夫就可以「津貼獎勵」而順利取得政策性標案,未免是太虛偽的空心策略麽。
「租稅政策」工具施壓公司企業「無因加薪」
運用公權力「租稅政策」工具施壓公司企業必須「無因加薪」的,是左派社會主義學者專家及金融專家罔顧「國際市場競爭性高低或足與不足」的凌空主張。
中央銀行總裁彭淮南第一個跳出來為受薪階級抱不平,逕直認為今天在臺灣,勞資議價能力不對等、資本可自由移動但勞動力流動不易、勞動市場失靈常態化,更加上全球化,導致勞工議價能力更弱,呼籲政府「要有所作為」。解決低薪問題,蔡政府除了有胡蘿蔔,還要針對資方的「不誠意」拿出租稅與金融的棍子來。
左派社會主義學者則提醒政府主管機關,應該妥適善用既有「租稅政策」工具,認為營所稅即將提高到20%,相對於世界多數國家還是「相當偏低」,正因為賦稅太低,也就讓政府失去了針對工商企業雇主資本主施加壓力的可操作空間;因此建議政府,應該進一步更加提高營所稅率到30%,然後,可以策略性針對願意配合政府產業結構調整政策的企業,給予較低20%稅率優惠,就可以有效壓迫並引導工商企業積極轉型,願意真實為員工提高薪資。
但是,倘若在如此建議之下,企業廠商果然被逼加速自動化產銷及智慧化經營,則豈不更要裁員減薪了嗎?更糟的是企業廠商基於國際全球化競爭力比較利害,而向美國川普減稅或歐洲低稅大市場區域外移他遷,這種租稅工具「強逼加薪」的計謀,豈能不落空呢?
扭曲永續經營的《公司法》改善不了低薪問題
金融、法律及會計師專業專家則建議政府動動《公司法》的歪腦筋,認為要強制性「搶救低薪」,不妨從「企業未分配盈餘」(或稱保留盈餘)加徵10%稅制調整,以及《公司法》關於「公司年度獲利狀況之定額或比率分派員工酬勞(注意並非薪資)」之規定著手,以強制企業廠商非得「提高工資」「強制派發股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