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開啟了一個加班不用給錢的法制時代!」今(10)日遭批「過勞惡法」《勞基法》三讀通過,凌晨3點世新大學教授陳政亮痛批新增32條之1條讓雇主可以合法「一毛錢的加班費都不用給」,引發外界質疑修法恐讓台灣人更過勞低薪。而下午勞動部記者會上,勞動部長林美珠則強調修法或許能改善低薪問題,極具信心大喊:「你看是不是有正面影響?應該是嘛!厚!」
林美珠:經濟成長不會只有資方自己做,是勞工大家一起來拚
今日下午勞動部召開記者會回應外界對《勞基法》修法種種疑問,有記者提問:「請問《勞基法》調整對我們薪資有什麼幫助嗎?如果沒有的話,勞動部有什麼作法?」林美珠則信心滿滿回應,修法應有助於薪資提升。
林美珠首先強調,《勞基法》要保障的是工時、工資等勞動條件之提升,此次修法則是讓勞資雙方「有一些彈性」,而林美珠認為,種種彈性有助於經濟成長。
「如果有了一些彈性之後呢,或許我們這個經濟上面來講,如果能夠有成長的話,經濟成長呢,就相對的就是,經濟成長也不會只有資方自己做,是勞工大家一起來拚啦,厚。所以這個經濟成長,你看是不是會有正面影響?應該是嘛!厚!」林美珠說。
林美珠也說,行政院國發會月底將提出解決低薪方案,認為「在相關部門共同努力情況下,對於低薪問題能有改善」。對於「最低工資法」相關疑問,林美珠說,過去在立法院答覆時有承諾會在今年提出:「準備工作也差不多了,一旦我們草案出來,我們一定第一時間馬上報告!」
學者質疑補休造成「加班不用給錢」 勞動部澄清:有加班就一定要給加班費
對於本次《勞基法》修法,勞動法學者邱駿彥凌晨於臉書質疑新增32之1條文規定,被勞團譽為「戰神」的世新大學社會發展所副教授陳政亮,則於凌晨3點在臉書轉貼邱駿彥發文,表示過去雖然有加班換補休的作法,但現在修法是將「函釋變成法律」,等於「實質鼓勵雇主逼迫勞工同意加班換補休」,在完全合法的情況下可以一毛加班費都不用給。
「完全傻眼了!民進黨開啟了一個加班不用給錢的法制時代……這個黨真是太荒謬了!毫無品質的立法,一錯再錯,國家被一群幼稚的笨蛋掌握,真是難過。」陳政亮大嘆。
學者發言引發熱議,上午也有抗爭者質疑「賺不到加班費」,對於這些疑慮,林美珠部長與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謝倩倩一起澄清,《勞基法》本來就規定以發加班費為原則,修法後也是要經過勞工同意才能將加班費換為補休。如果年度無法將補休休完,一律折算加班費發放,就算是12月才申請補休、當年度來不及休完,公司也一樣要給加班費,而且不是用一比一去換。
「有加班,就一定要給加班費,不能片面要求勞工補休,補休也要勞工自己選擇時間。他12月才加班,補休來不及?那就給加班費啊,我們要落實周休二日的原則!」林美珠說。
遭批「30年最惡修法」 民眾對低薪過勞極度不滿、不信任勞資協商
本次《勞基法》修法遭勞團批為「30年最惡修法」,勞團夜宿立院3天抗爭行動雖已暫告段落,民間對修法的質疑、對低薪過勞的不滿仍在,也有許多不信任「勞資協商」的聲音。
雖然記者會上林美珠不斷強調,修法是在例外狀況放寬彈性、例外不會變原則,也承諾將加強工會、勞資協商等事項宣導,但在3月正式實施法案前民眾能否信任這些解釋,仍是未知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