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管理能力可再加強
對於公司的獎懲及人事常流於個人主觀意識,在公司目前仍發生重大虧損情況下,有關奬金發放不合理。以世大運業務獎金為例,在公司年度廣告預算未達成仍發放業務獎金70萬元,對於世大運奬金的個人奬金亦不盡合理。
三、對於董事會及監事會議結論未能適時執行
有關董事會及監事會議關於業務佣金及績效獎金要求管理單位提出具體改善辦法未能及時提出,提出的建議也不具説服力常需多次追踪修正。
四、預算編列缺乏正確性
提出107年度營運計劃及預算缺乏整體營運方針,尢其在節目製播、專案收入、組織調整及成本控管缺乏明確方向,在關鍵轉型階段整個預算編列與以前年度未有突破性的思維及作法。總經理無法提出整體方向又缺乏整合相關部門計畫的能力。
五、節目製播缺乏前瞻性及差異性
在媒體產業重大變化之際,有關節目製播缺乏前瞻性思維。初始節目製播收視率落差太大。預計與實際收入有重大差異。新聞公共性未被強調,輕易更動播出時間。
六、個人交際費用控管
在公司發生重大虧損之際應帶頭加強各項費用的控管而非對於各項交際費花費過多未加節制。106年度實際交際費支出超出預算。107年度加大總經理個人交際費預算顕然不合理。
七、缺乏對內部稽核功能的尊重
未充分了解內部稽核在華視的功能及定位。偶有干涉內部稽核情事發生。未能尊重監察人扮演監督內部稽核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