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風電遴選機制本周公告,經濟部長沈榮津今(15)日召開記者會說明離岸風電遴選規則,表示將在2020年及2025年依財務、技術能力及國產化程度,分配0.5GW及3GW的併網容量,另外還開放2GW供業者以競標方式爭取併網資格。工業局也預估,至2025年國內離岸風電相關產業投資金額將達332億,當年度產值更可能上看1218億。
面對外界批評經濟部所訂的遴選規則將違反WTO承諾,沈榮津也再次說明,離岸風電是民間自籌經費、不屬於政府採購,並未違反WTO中政府採購協定的相關規定。其次,政府並未以國產化項目及比例進行評分,且廠商也是自願承諾以配合政府產業政策、再與政府簽定契約,因此沒有違反WTO承諾的問題。
風機拉抬相關產業商機 經濟部估可帶動9625億投資額
國內離岸風電開發商機旺,目前已有20件開發取得環評有條件通過結論,整個裝置容量逾10.5GW。經濟部考量國內基礎建設不足,加上欲順勢拉抬國內相關產業搶攻離岸風電商機,去年開始計畫訂定「離岸風電規劃場址容量分配機制」,在2020年及2025年分別開放0.5GW及3GW的風場併網容量,另外還有2GW供業者競標,意即向政府提出的躉購價低者就可併網。
能源局預估,2025年將會有5.5GW離岸風電裝置容量,年發電量可達198億度。至於在產業助益部分,相產業預估將可帶動9625億投資額,其中332億是來自國內廠商,另外也可望新增1萬8000個就業機會。
經濟部遴選規定最終版出爐 獲選廠商還須提國產化計畫審查
由於遴選規則訂定過程「一波三折」,沈榮津今日特地偕工業局、能源局對外說明最終版本。沈榮津表示,欲爭取2020年0.5GW併網容量的業者,由於相關基礎設施跟產業還未到位,並不需要提出產業計畫;2021年至2025年的3GW併網容量,能源局會依業者的技術及財務能力進行評分、然後分配,第一名可拿走4成併網量、也就是1.2GW,第二、三、四名則依序獲得3成、2成及1成。
業者獲得遴選資格後,還得依經濟部規劃的本土產業發展項目提出報告,並經工業局審核通過後才能取得籌設許可。沈榮津表示,經濟部目前擬出的國內相關產業發展項目,包括海事工程、水下基礎、海纜製作及風機製造等,前三大項預估2021至2023年能陸續到位,風機製造則落在2024年後。開發商在遴選後,必須提出國產化計畫、或是與國內業者的合約供工業局審核,若工業局審核未通過,就無法取得籌設許可。欲爭取2022年前併網的業者,必須在今年底前完成工業局審核;欲在2023至2025年併網,則必須在明年底前完成。
工業局預估,國內業者至2025年將因此累計332億投資金額,當年產值則預估將有1218億,其中重點項目將落在塔架、水下基礎及海纜上。而日前工業局列出的相關潛力廠商,則包括中鋼、世紀鋼、華城、大同、大亞、台船、穩晉等。
福海風場環評若不應開發 能源局承諾:將釋出併網容量
至於日前示範場址之一的福海被環評認定不應開發,預先保留的232MW併網容量是否將釋出?能源局長林全能表示,若環評大會確定福海示範風場不應開發,就會將併網容量釋出給彰化地區的開發商,並適用2020年的遴選規範、也就是不需承諾風場本土化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