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美國西岸的加利福尼亞州是美國人口第1大州,若以面積排名則是全美第3大州,但主要都會區和科技重鎮矽谷都集中在西部沿岸,東部內陸地區則較為荒涼,因此部分郡決定從原本的加州分離,自行組成新加利福尼亞州,而推動建州進程的團體15日發表「獨立宣言」,但強調只是脫離加州,還是美國的一部分,並會遵循美國憲法規定,朝成為美國第51州目標邁進。
新加州建州團體在中北部的尤巴郡(Yuba County)郡治馬利斯維爾(Marysville)發布「獨立宣言」;建州運動發起人之一、新加州副主席普雷斯頓(Robert Paul Preston)表示:「(加州鄉村地區)已經很久未受治理,高賦稅、糟糕教育,只要你說得出來的問題全都有,而且商業氛圍在全美50州中排名第48......加州人民被不遵守加州州法及美國憲法的專制政府統治。」
遵循憲法是唯一途徑 預計1年後提建州案
普雷斯頓16日接受《聖地牙哥聯合論壇報》(The San Diego Union-Tribune)訪問時說,發布新加州「獨立宣言」後,他已接到10多通支持電話;普雷斯頓對建州進程持正面態度,認為會進入「茁壯期」。不過建州團體強調,他們只是想與加州分離,但仍是美國的一部分,因此依據美國憲法第4條第3項規定,呼籲美國國會承認新加州成為第51州。
NEW CALIFORNIA: Could the U.S. get a 51st state? The founders of "New California" are declaring their independence from the rest of the state, and are working to make the new entity legal. pic.twitter.com/LejcKdwYWN
— CBS News (@CBSNews) 2018年1月16日
美國憲法第4條第3項明訂新州的成立程序,新州必須由關係州的州議會同意,再由國會准予成為美利堅合眾國的一部分,因此新加州必須先經由加州州議會表決,同意分家後,再交由國會認可為美國第51州,而建州團體坦言,預計要10至18個月時間準備,才能向加州州議會提出建州案;建州團體發起人之一的李德(Tom Reed)稱:「在獲准建州前,我們必須先展現自我治理的能力。」
新加州若成立 將成人口第6大州
建州團體在臉書專頁寫道,唯一的合法管道就是依據美國憲法規定建州,透過法院裁定,或是舉辦公投都不具效力,並稱曾於1992年試圖推動建州公投,但遭委員會否決。另外,根據建州團體的臉書專頁簡介顯示,加州58個郡有46個郡同意加入新加州,「擺脫專制、無法治的加州」,不過建州團體公布的領土範圍中,仍有16郡屬於加州;矽谷地區則有2郡劃入新加州範圍。
New California declares 'independence' from California in a bid to become the 51st state. https://t.co/m2y1mwWwit pic.twitter.com/hR52v78Kah
— USA TODAY (@USATODAY) 2018年1月17日
加州是美國人口第1大州,總計近4000萬人,倘若新加州建州成功,加州人口將剩1500萬左右,其餘2500萬人則成為新加州州民,而新加州也會是全美人口第6大州。新加州建州並非加州首次面臨分裂問題,早在2014年,矽谷風險投資家德拉普(Tim Draper)就發起連署,提議把加州分為6個州,其中灣區畫為「矽谷州」(State of Silicon Valley),最北則為「傑佛遜州」(State of Jeffer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