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視移工性別環境,人權燈塔才能當之無愧
我國《性別工作平等法》光在台灣使用就有許多問題存在,更不要說移工所面對的,是更不友善的性別工作環境,目前的政策、法律規劃都尚且不足,造成了移工成為了「看不見的弱勢」,讓他們連喊出「me,too」的權利都沒有,在此呼籲政府正視移工的人權問題,從改善性別工作環境開始。
首先,就通報機制來看,不只要加強宣導,也應加強1955專線的人員素質,提升專線人員的性別敏感度,同時建構越、菲、泰、印尼、英語等移工常用的語言服務,讓移工同報無礙,並且更具有解決問題的能力。同時也要整合警政單位與衛福部的系統,讓通報與成案數字能夠清楚透明。
再者,將仲介人員納入通報責任當中,對於移工通報支案件,必須限時內向主管機關提出,否則將對其開罰,確立仲介人員之責任,避免消極處理的狀況。
最後,改善現行《性別工作平等法》的缺失,讓雇主與加害人須負起連帶責任,不只強化雇主應對工昨環境所提供的保障,同時也要有效嚇阻行為人。
移工的性騷擾、性侵害問題,長久以來被大眾所忽視,但隨著移工數連年增加,加以推估當中的報案數持續在擴大,同時也讓該問題更不可被忽視。我國長年以來打造性別以及多元族群平權的形象,更應該積極找出陰影下不堪的一面,加緊努力,讓痛苦與悲傷不再蔓延。
*作者為國立臺北大學行政系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