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混油案訴訟歷時4年時間,終於達成和解,消費者共獲得新台幣9105萬元賠償金,每人可先領到1萬5千元賠償,餘款還要視扣押土地處分結果發放。對此結果,參與團訴的消費者許小姐表示,「以為訴訟不會有結果了!初期的賠償金算是過年前的一個小紅包!」
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今(18)日召開記者會,宣布將寄發通知給獲理賠消費者,只要備齊證明文件,將儘速作業,讓消費者可以在過年前拿到理賠小紅包。
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2014年4月提出團訟 4年後達成和解
大統混油案於2013年爆發,消保會受理3772名消費者提訟,於2014年4月提出團訟,官司經過4年多的時間,總算於去年和被告達成和解賠償,被告應賠償9105萬6384元。對此,消保會表示,已先取得4260萬元的和解金,賠償對象認定2840人,每人可獲理賠金3萬元,不過,仍有扣押土地未完成處分,後續理賠金還要視執行結果發放。
消保會理事長楊月雲指出,經過這次的團訟案,可以讓消費者了解,碰到消費爭議不要再沉默,也要警惕業者更有企業良心;台灣消保會副秘書長徐邦瀚也表示,共9105萬6384元的賠償金,堪稱台灣食安團訟最高賠償金額,分配下來的3萬元和解金,也是黑心油案件當中個人賠償最高。
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祕書長:遺憾未就消費者健康、財產損害判賠
消保會秘書長、律師林祺祥指出,原來團訟求償每人理賠金是9萬元,一審判決被告連帶給付賠償9105萬6384元,不過未就消費者回復健康之財產上損害部分判賠,林棋祥仍感到缺憾。林棋祥也解釋,首期應先給付2840名被害消費者1萬5千元、總數4260萬元,將於1月19日至2月9日展開銀行轉帳作業,剩餘的4845萬元,將假執行扣押高振利名下財產、土地強制執行,而土地拍賣後的金額屆時再做分配。
此外,林棋祥指出,未在規定時間領和解賠償金的消費者,將把賠償金提存法院,申請解凍的相關費用會由消費者自行支付。
台灣消保會副秘書長徐邦瀚也提醒民眾,參與團訟的消費者可至台灣消保會網站查詢名字,獲賠消費者收到掛號通知後,請於3日內將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及存摺簿影印本,以掛號寄至台灣消保會,並記下所屬編號,且限參加本團訟的本人領取及銀行轉帳,不發現金,且2月底前未至消保會領取油瓶者,視同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