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開國強調,針對酒駕事故30內死亡人數,運研所資料來源都是警政署的逐筆實案記錄及調查,最後統計出來的結果也是「真人真事」,而非科學模具推估。至於統計數據最終偶爾會出現些微更動的原因,舉例說可能是因警方先前報上來的酒駕傷亡車禍,經若干時間抽絲剝繭後才發現竟是計畫性謀殺,此時運研所自然必須實事求是地進行修正。
2016年車禍致死 警方1604人、運研所2877人
既然交通部運研所早有能與國際接軌的酒駕30天內死亡人數可用,且擺明其比警政署的A1、A2統計方式更具「真實性」,為何不廣為宣導讓國人瞭解呢?更甚者,依運研所、也是世衛組織建議的統計方式,2016年國內酒駕致死人數就會是533人,而非警政署公布之A1類的102人;同年全國整體車禍致死人數也會是更血淋淋的2877人,而非只有警政署統計的1604人!
2016酒駕男女比 男性87:13女性
根據交通部運研所統計,2015年全年國內造成嚴重傷亡重大車禍(A1+A2)共56萬4866件,針對肇禍駕駛人性別分析,其中共有36萬8860人為男性、19萬6006人為女性,即男性約占65%;巧合的是,2016年國內傷亡車禍56萬4558件,針對肇禍駕駛性別分析結果,男性36萬8365人、女性19萬6193人,男女比比竟與前一年如出一轍,均是65%:35%。
結論是,與歷年來酒駕傷亡肇禍駕駛逾九成是男性相較,國內整體傷亡車禍肇禍駕駛人雖仍以男性多於女性,但差距顯然已拉近不少,即男性在酒駕車禍中的影響性,顯然更甚於一般車禍,不但值得男性駕駛人引以為戒,警方在查緝酒駕,乃至於政府在修訂酒駕防制相關法令時,也不妨作為參考。
酒駕車禍 從「小惡鬼」變「佛地魔」
除了隨著統計定義及方式不同,進而產生巨大改變的統計數據本身,更重要的是,透過運研所更接近真實數據的呈現,酒駕車禍在國內整體車禍殺傷力的等級,儼然也從「小惡鬼」搖身一變而為「佛地魔」!
舉例說,若依警政署的A1保守統計方式,2016年因第一行為人駕駛失控導致當場或24小時內死亡總人數為102人,占全年所有致人當場或24小時內死亡車禍1604人僅6%;惟若換成運研所以同年所有因酒精相關事故造成之30天內死亡人數533人,占所有車禍後30天內死亡人數2877人的比率,就會提高至19%,兩者相差3倍之多,個中意義攸關重大!
近年國內車禍死亡人數 每年高達3000人
張開國強調,基於對運研所統計數據的信心,以及交通部長賀陳旦一再指示,近年國內每年因車禍死亡人數始終在3000人上下盤旋,以及生命無價,尤其政府捍衛國人生命安全責無旁貸…等立場;他都很樂見民眾參考運研所提供 酒駕30內死亡人數數據,並正視酒駕對家庭、社會比大家原本知道還要可怕的威脅與衝擊。
話雖回來,張開國說,正因運研所提供的是車禍發生30天內死亡的人數,以及周邊各種相關變數研究,所以公布時間往往會有1到2年的延遲,有時事後也依據事實進行修正。相較之下,民眾若想參考全國,乃至於各縣市、各地區、各路段最新的車禍或酒駕傷亡情況,警政署提供的還是最即時、快速,當然也是第一手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