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人在一五九○年代考慮直接前往東印度,他們之所以會這麼做,除了上一章最後提到的理由之外,還有其他幾個原因。首先是英國的私掠船問題。「私掠船」會在海上襲擊其他船隻,搶奪該船乘載的貨物,與海盜船沒什麼兩樣,唯一的差別就是,私掠船的掠奪行為,獲得該船所屬國家的國王與政府許可。當時歐洲無論哪個國家都禁止海盜行為,所以如果抓到海盜,絕對會將其處以絞刑。但是如果船隻所屬國家的國王與其他國家敵對,國王就會允許該國的船員襲擊其他國家的船,這就是私掠船。所以也可以說私掠船就像是海軍的民間援軍。普通的船員可能突然變身為海盜,兩者只有一線之隔。
英國是新教國,當時正與信奉天主教的西班牙、葡萄牙陷入戰爭狀態。請讀者回想起世界史教科書中提到的「英國海軍擊破西班牙的無敵艦隊」,這場海戰就是在一五八八年發生的事情。英國的私掠船因此經常襲擊大西洋上乘載胡椒的葡萄牙船,導致歐洲的胡椒價格在一五九二年之後飆漲。
此外,圍繞著北歐洲胡椒販賣據點的爭端也開始發生。運回里斯本的胡椒多半由與皇室簽約的商人販賣,當時簽下這份契約的只有天主教系的義大利人與西班牙商人、以及南德的富格(Fugger)家族與威爾瑟(Welser)家族。荷蘭商人無法自己販賣胡椒,於是漢堡逐漸成為北歐有力的胡椒販賣據點。這對於經濟成長顯著的荷蘭商人而言,是一件難以忍受的事情。
許許多多看似偶發的要素像這樣累積起來,終將導向一起決定性的事件。只要缺少任何一項要素,這起決定性的事件或許就不會發生。比方說,如果西班牙與葡萄牙王室沒有結合的話,又會如何呢?亞洲海域日後的歷史,也許就會與我們現在所知的大不相同。
無論如何,這場事件發生了。一五九五年四月,由四艘船組成的船隊,配備一百門以上的大砲,乘載十萬荷蘭盾以上的銀幣與許多貨品,從阿姆斯特丹出發,準備通過好望角前往東印度。
歐洲的船員在這個時候已經熟知前往東方的航路。因為葡萄牙船有許多非葡萄牙人搭乘,資訊很快地就透過他們散布到葡萄牙以外的地方。此外,當時的人們也根據葡萄牙人的資訊繪製了各種地圖。但即便如此,四艘荷蘭船在航海途中還是遭遇許多出乎意料的困難,花了十五個月才抵達爪哇島西部的港口萬丹(Banten)。他們經歷的航程與一個世紀前的瓦斯科・達伽馬類似,途中失去許多船員、拋棄一艘船,其餘的三艘終於在一五九七年八月回到荷蘭。這趟往返印尼的航程,花了二年兩四個月的時間。船員的人數也從最初的兩百四十人減少到八十七人,將近三分之二的船員在航海途中喪命。這雖然是一趟狼狽的航程,但三艘船返回的事實依然重要。他們雖然沒有留下明確的收支,但據說把帶回的商品賣掉之後,出資的人並沒有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