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在媒體報導中看到或聽到下面這句話:「每年將數千名兒童送進學校進行全天制的運動訓練。」你會想到什麼?我相信許多人想到的是國內中小學的「體育班」,但這句話其實來自於《紐約時報》(The New York Times)對東京奧運的報導,針對的是中國大陸的運動員培訓體制,並指出這個體制源自於前蘇聯,我只是刪除部分文字並略作修飾。
為什麼要扯這些呢?因為體育班的存在與擴充,預期可以在未來奪取遠遠超過目前的國際賽事獎牌,其中當然也包括奧運獎牌。無論是誰在執政,都可以輕鬆的收割這項成果,用簡單明確且難以駁斥的事實,宣示自己和整個執政團隊的英明偉大。
然而,體育班真的利多於弊甚至有利無弊嗎?至少在黑暗的角落中,會有無數體育班畢業生及其親友唾棄政府的體育政策,一旦爆發則可能讓執政者束手無策!因此體育班究竟會是執政者的神器還是包袱,目前仍言之過早。
源遠流長且日益壯大的體育班
國內的體育班始自於1968年指定3所高中成立的體育實驗班,到2013年才訂頒〈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目前已有700餘所中小學獲得核准,學生人數逾4萬人。
該設立辦法第3條明確指出,至少到了國高中階段,體育班唯一的目標是「培育運動專業人才」。第4條更進一步設定範圍,宣示體育班發展之運動項目以奧運、亞運、世大運、及中央主管機關推動之學生運動賽會競賽項目為原則。
顯然,體育班一開始就是想要培養出國際重大運動賽事的「奪牌機器」,這點和前蘇聯、中國大陸沒有任何差別。當然,已經快被台灣社會遺忘的孔老夫子說過,「君子不以言舉人,不以人廢言」,因此沒有必要因為該項制度來自於中俄兩國就予以唾棄,理性的分析其利弊才是明智的抉擇。
毫無疑問的,只要體育班制度還沒有崩潰,就可以源源不絕的培養出大量的優秀運動人才,輸送到各大學的運動相關科系持續培育,最後則配合國家運動訓練中心來精益求精,真正的踏上奪牌之路。這點已經由前蘇聯和中國大陸的經驗獲得鐵證,根本不容置疑。
問題在於,體育署在2021年預算書當中的一段引言,點出了我們的體育政策根本自相矛盾。
該引言宣稱:「國民體能是國力的基礎,競技運動實力是國力的展現」,但體育班制度其實只是提高了競技運動實力,對於並非運動員的全體國民而言,體能狀況根本不會受到這項制度的影響。於是,國民體能和競技運動實力不再是體育署所言的「本體與鏡像」的關係,而是逐漸脫鈎而漸行漸遠。
全大運一般組參賽成績多年來無進步
想要證明這點的話,最精準的證據來自於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全大運)的檔案資料。只要翻出從早年到目前的資料,對照公開組與一般組的參賽標準和前8名成績,結果就一目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