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惠如的一千五百元:《兩個太陽的台灣》選摘(1)

2021-08-23 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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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會請願運動的方式,是經由「和日本中央權要結識,獲得日本朝野的同情,藉其力量牽制總督府施政,以期緩和他們壓力。」這種方式亦即梁啟超告訴林獻堂的「最好效愛爾蘭人之抗英」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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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會請願運動從一九二一年一月三十日第一次向日本帝國議會請願,至一九三四年一月三十日最後一次郵寄貴族院止,前後歷時十四年,經過十五次的請願。由於議會請願運動代表臺灣近代非武裝實際抗日運動的開端,在剛發動時,儘管簽署人數不多,卻頗能帶動民氣。第三次請願時,又出現臺灣第一位飛行員謝文達,在日本帝國首都上空,空飄支持請願運動傳單的壯舉(註)。及至治警事件發生,蔣渭水等人入獄出來以後,民氣愈為激昂,其具體的例證,便是第六次請願委員回臺時受到熱烈的歡迎,以及第七次請願運動的達於高潮。一九二七年文化協會分裂,在新文協影響下,東京的部分臺灣留學生及團體,從第九次起開始反對議會請願運動,自是爾後,該項請願便以簡單的茶會,或單獨請願,甚或郵寄方式代替以前宣傳的場面。一九三四年九月,林獻堂等人更在發表〈臺灣統治意見書〉及〈請願運動停止聲明書〉後,宣告結束議會請願運動。

議會請願運動的習慣做法大致是:發動簽署──設宴壯行──上東京──遊行市區──招待各界──向帝國議會請願,這種做法雖一時頗能惹人注目,但一成不變的結果,卻也可能使運動流於形式主義,甚至走向商業化;及臺灣政治社會運動已發展成為大眾運動時,這種簡單的請願方式,以及如矢內原忠雄說的:「只是每年多了一、二段(帝國議會)的速記紀錄而已」的結果,當然無法滿足已被帶動的大眾運動的要求,因之議會請願運動最後不能不自行收場,實與大勢所趨有關。不過隨著議會請願運動的發展,也喚醒臺灣同胞的政治意識與民族意識,並打破有意將臺灣造成「白色鐵幕」的總督府的封鎖,更增加參與者的「心智鍛鍊」與信心──而這些都有助於臺灣近代政治社會運動的繼續向前推展。所以,議會請願運動就現實意義而言雖然失敗,但就歷史意義而言,在臺灣近代黎明期啟蒙運動的過程上,仍有其一定程度的貢獻。

《兩個太陽的臺灣》立體書封。(時報出版)
《兩個太陽的臺灣》立體書封。(時報出版)

*作者曾任立法委員、監察委員、促轉會主委,現任臺北政經學院基金會董事長。本文選自作者著作《兩個太陽的臺灣:臺灣文化、政治與社會運動的狂飆年代》(增訂新版∕時報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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