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運動場上的同「功」不同酬,關注身障運動員權益

2021-08-27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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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東京奧運順利落幕,而2020帕運會也將登場,然而兩者關注度不僅落差甚大,甚至也出現運動員同工不同酬的現象。示意圖。(取自unsplash)

2020東京奧運順利落幕,而2020帕運會也將登場,然而兩者關注度不僅落差甚大,甚至也出現運動員同工不同酬的現象。示意圖。(取自unsplash)

命運多舛的東京奧運終於在璀璨的焰火中畫下句點。而在這次的奧運盛會中,中華隊也寫下破紀錄的2金4銀6銅總計12面獎牌的佳績。在運動員奪牌後的待遇、獎金也成為了媒體的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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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下周開始,緊接奧運之後的身障運動殿堂帕運即將展開。但相較之下,帕運的關注度與運動員所獲得資源卻遠遠不如奧運選手。

得牌獎金僅奧運5分之1

從獎金層面談起,比較奧運與帕運運動員得獎的待遇,奧運運動員在奧運中獎金是依據〈國光體育獎章及獎助學金頒發辦法〉發放,金、銀、銅獎牌的獲得者可分別獲得2000萬元、700萬元以及500萬元的國光獎金,而運動員的指導教練也能獲得200萬元至500萬元不等的獎金,若是田徑、體操、游泳等項目則有更好待遇。

而帕運身為與奧運同等級的世界最高等級身障人士運動賽事,運動員的獎勵辦法則依據〈績優身心障礙運動選手及其有功教練獎勵辦法〉發放,在金、銀、銅獎牌獲得者僅能分別獲得400萬元、144萬元與84萬元的獎金,約是奧運獎金的5分之1,而前三名教練則只有10至25萬元的獎金,更僅有奧運教練的20分之1。同樣身為各領域世界頂級運動員,但似乎身心障礙運動員在實質的獎勵上卻未能獲得均等的重視。

而在運動員的資源與培訓方面,因缺乏足夠的舞台與資源,多數身障運動員不能像一般運動員一樣以運動員作為正職,而多僅是在賽事之前短暫磨合、培訓即上戰場。而主責帕運事宜的殘障體育運動總會不僅分得政府的預算遠遠不如體總,許多資源還須依賴志工與募款才能勉強完成,身障運動設施更是長期不足。這樣的身障體育環境對於這些須比常人付出更多努力的身障運動員而言真的公平嗎?

雖然部分人認為,帕運的關注度、商業性不如奧運,因此對於帕運運動員的待遇不若奧運運動員也屬合理。但筆者認為,在平行於奧運的賽場上,帕運運動員付出的努力絕對不亞於奧運選手,也經常面對更大來自社會的壓力,在獎金上的「同功同酬」絕對是對於這些逆境應有的尊重。此外,提供身障運動員更加健全的運動與培訓環境,絕對也是政府應承擔的責任。

有市場才能創造永續環境

但回頭看來,真正能改變身障運動環境的,還是需要從社會大眾的關注開始。因為唯有當身障運動賽事有了市場,才能創造出一個永續的身障體育環境。

而此次帕運在8月24日展開,中華隊在桌球、田徑、羽球、健力、柔道、羽球與游泳等七個項目派出10位選手參與賽事。邀請各位一同關注中華健兒們在帕運會中的精采表現,共同成為帕運健兒們最堅強的後盾!

*作者為新竹縣政府青年諮詢委員​、文字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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