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願捐獻變成強制攤派,私企將面臨慈善勒索
《北京之春》榮譽主編胡平認為,所謂第三次分配就是指個人或企業出於自願,把自己可支配收入的一部分捐贈出去用於慈善,而中國目前的做法一定會把自願捐獻變成強制性攤派,私企將面臨慈善勒索。
他說:「『三次分配』的說法最早應該是來自於北大經濟學教授厲以寧。他在上世紀九十年代初期提出『三次分配』這個概念。第一次、第二次大家都很熟悉,所謂第三次分配就是指個人或企業出於自願,把自己可支配收入的一部分捐贈出去用於慈善。從而使收入比較高的人的資金流向收入比較低的人,來減緩貧富差距。按說通過捐款的方式緩和貧富差距在民主國家也是一個常見的事情。比如美國就有長期民間慈善捐款的傳統。在美國也有政策法律鼓勵民間捐款,比如捐款可以抵稅等等。但是中國提出來就把它當成一個制度,這就變得很有些不一樣了。」
「因為捐款一個最根本的特點就是自願而不是強制的。捐不捐在你,捐多少也在你,這跟稅不一樣。稅是你必須要交的,交多少是有規定的。捐款最大特點就是自願性。可是現在按照中國的搞法,我們可以想像到一定會把它變成一個強制性的東西。輕的時候可以造輿論,讓不捐款的人很難堪、很丟臉;重的時候可以找名目給你按上個罪名,說你的收入是非法收入,讓你傾家蕩產。我們看到習近平話音未落,那邊騰訊就捐出了500億,幾乎是它全年總利潤。你說哪有捐款這麼捐的?要出於自願,沒人會這麼做的。捐這麼多顯然是非自願的。它是破財免災,它知道如果不捐這麼多款會有更大的麻煩。有個笑話講,募捐的秘訣,第一面帶笑容,第二腰間別把槍。所以在中國歷史上就有這種情況,所謂苛捐雜稅。什麼叫苛捐雜稅呢?就是在明文規定的那些稅之外還巧立名目找很多稅。另外『捐』明明是要自願的,結果變成強制性的攤派。這是大家最關心的一點。」
「三次分配」是殺富濟貧之舉?
有人把中共的第三次分配的所謂制度性安排被許多觀察人士看作是中共殺富濟貧之舉。托列多大學榮休經濟學教授張欣認為,問題的關鍵在於如何達到共同富裕。
他說:「問題不在共同富裕的口號,問題是如何達到共同富裕。用當年毛澤東的共產主義路線還是走歐洲富裕國家的道路。我想關鍵看怎麼對待所有制,和什麼是最終目標?是強調公有制為主,還是強調私有制、民營企業為主?最終目標是消滅資本主義、實現共產主義,還是由市場經濟建設資本主義體制?這是毛路線和西方福利社會根本區別。」
《北京之春》榮譽主編胡平表示,習近平推出「共同富裕」的方將對中國經濟產生比較深遠的影響,特別是對中國的民營經濟。
他說:「我想習近平現在提出這個方案是兩條。一個是他打壓民營經濟的一個組成部分;另外是對付眼前的一些經濟困難。因為現在天災人禍還有疫情造成問題,所以中國經濟遇到困難。窮人成了首當其衝的受害者。很多剛剛爬上貧困線的又掉下去了。所以政府急需一大筆錢來補貼窮人。可是政府又不肯花自己的私房錢,所以看準了民營經濟,在志自願捐獻的名義下迫使民營企業多交錢。短期看對一些窮人是有利的,但是因為嚴重挫傷了民營企業家的生產積極性,所以長期看來對他們反而是不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