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珮芬觀點:蓄勢待發──以商業模式思考大學全英語授課規畫

2021-08-27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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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勞工大學去年開辦之電腦課程吸引許多民眾報名參加,今年配合疫情採小辦制教學。(圖/臺中市政府提供)
上課原本就是師生共同參與的活動,不能是單向的知識傳授。(資料照,台中市政府提供)

筆者參加過幾場全英語授課工作坊,所談的也多是如何以學生主體設計課程之類的。課堂上設計各種學習活動,使用表單、設計問題與討論題綱、網路媒介、學生報告等等多元教材,將目標設定在習慣全英語環境、能用英語參與課程、能在該學科內進行跨文化溝通/對話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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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三:有些科目不合適

筆者觀察到的二類課程,一是專題研討/獨立研究等,此類課程以學生實驗/實作為主,師生互動機會較少,以全英語授課無實際效果,有些老師只是因為修課人數比較少,授課的心裡負擔較輕就進行,徒具形式而沒有效果。

另一種課程是專業知識含量多,學科難度高的必修課程,例如高等微積分、物理學,會計學等等。這類課程難度高,需要大量練習題,修課人數眾多,比較不利於全英語授課的執行。

建議三:建議各大學如果要為全校之全英語授課量能制定一個KPI(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請勿拘泥於必修課,更不要以系所為個別單位苦苦相逼,要求每個系所開設出等量或等比率的全英語課程。筆者的經驗,認為應用型課程較容易成功,例如管理學、總體經濟分析、大數據行銷、海洋與環境政策等。

觀察四:缺乏實際的教學評量與考核

學校基於尊重教師教學而沒有制訂具體可行的教學評量標準,充其量只有原本就存在的期末「教學意見調查」,並且以修課人數 (例如要10人以上)、填答人數 (例如要修課人數之70%以上),所填答出的期末教學評量成績等硬性指標做為標準,對於教師實際全英語授課教學表現沒有實質評估標準。教學成效優良者,也沒有實質奬勵。

20180814-教育部推動「教學實踐計畫」,鼓勵大學教師能透過教學成果作為升等依據,14日舉行記者會。(教育部提供)
學校基於尊重教師教學而沒有制訂具體可行的教學評量標準,充其量只有原本就存在的期末「教學意見調查」。(資料照,教育部提供)

建議四:建議教師同儕互相觀摩與互評。重視觀摩教學,教材與課程大綱分享會,舉辦全英授課教師工作坊,各系所推選合適的教師參與。教學成效的好壞與並非取決於所用的語言,而是投入教學的意願與經驗。各系所對於每位老師教學質量之良窳大多能分辨,由各系所自行推選有意願投入的教師與課程,設定該系所要達成的全英語授課目標。

觀察五:提供教師投入全英語授課之誘因不足

建議五:教務處必須提供設備和人手,以支援教師多元教材之準備。另外對於有意願投入之教師,要減輕其授課鐘點負擔。許多大學教師的英語聽說讀寫能力俱佳,只是沒有誘因投入全英授課與教學創新,包括學校訂出的全英語授課奬勵不合時宜,全校各系所採用一致的考核標準;申請- 執行-考核過程,形式重於實質等。適切的誘因機制一定可以吸引優良教師的投入。

就像企業營運需要商業模式一般,大學的「全英語授課模式」是什麼呢?商業模式講求的是價值主張、目標客群、核心能力,資源配置等。以企業經營的角度思考,設定大學「全英語授課模式」的 3P:

人員 (People)–選任合適的教師、行政人員,和TA,必要時由外部招募新人。
流程 (Process)–事前設定授課架構與目標、事中落實執行、事後評量檢討及目標校正。
定位 (Position)–設定以國內學生或國際學生為主,思考目標學生/市場。

思考並訂出執行策略與實施規範,定期檢討改善,假以時日並等待成效。實施藍圖應打破系所限制,不要以「所有系所的開課數總合 = 全校開課數」為思考架構。以「全校有多少比例學生因全英語授課而受惠」為標準。區分較易實施與較難實施的科系,先做出一套最小可行性產品MVP (Minimum Viable Product),例如一個應用型的全英語學程 (學院內或跨學院/同領域或跨領域),學程內包含10到15門課,先做出口碑,再新增其他領域的學程,最後擴大為全校性的做法。

許多大學近幾年積極推動全校的全英語授課規畫,這是大學未來發展藍圖的一部分,也展現晉身為全球一流大學的企圖心,個人深表贊同與肯定。迎頭趕上2030雙語國家政策,現在時機成熟,只要方向與做法適切,各大學蓄勢待發的能量一定能充份發揮,指日可待。

*作者為國立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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