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又有老人被野狗攻擊,不幸跌倒身亡。對於許多鄉下地方的流浪狗群聚,日益猖獗的流浪狗問題,地方政府限於人力物力,似乎完全束手無策。
身為愛狗一族,我曾經參加過一個認養團體到宜蘭出遊,認養人都是一些單身年輕女生,認養的都是人人避之唯恐不及的大型犬。這些女生都是上班族,薪水不高,每個月卻省吃儉用花費大把金錢「餵養」被人丟棄的流浪狗。他們的愛心實在讓人敬佩又疼惜。
「以收養代替購買」太過消極
現在的年輕一代非常熱衷「以收養代替購買」,希望能夠藉此終結越來越多的浪貓浪狗問題。我當然佩服年輕人的愛心,也相信這些被收養的狗兒真是幸運兒。
但是「以收養代替購買」這個想法,我認為太消極,對於越來越多的浪狗浪貓,根本是蜉蝣撼動不了大樹啊!我也不忍看著年輕人,為了浪貓浪狗卻犧牲生活品質,人生目標最終變成只是為了餵養一隻流浪狗。
無故棄養就用《動物保護法》「嚴刑伺候」
我認為台灣越來越多的浪貓浪狗問題,就是以郭台銘的財力也是無法解決的,正本清源之道是,除了給貓狗打晶片之外,領養買賣都應該設有一定的門檻,依個人家庭經濟狀況(年收入為準)多少以下,住宅面積、樓層等條件,設定養狗的條件,領養買賣之前,最好有社工調查,就像兒童被領養一養慎重。買賣領養之後,需經過一段時間訪視,沒能力收養的人,就應該終止收養,由地方政府處置,目前景氣差,棄養問題將更嚴重,無故棄養就用動物保護法「嚴刑伺候」。政府編制內社工也許無法應付這樣龐大的人力需求,結合民間愛狗人士,組織愛貓愛狗義工團,監看地方上的養狗養貓人士的收養買賣訊息,違法或虐待或棄養,馬上舉發懲罰或輔導,相信會勝過消極的「領養代替買賣」。台灣浪貓浪狗問題相信不會在上國際新聞,也不會再有人被野狗嚇死或咬死。
一個國家的文明,不是看街上女人的名牌服飾或包包,也不是看股市上了幾萬點,更不是國民收入幾萬美元。而是看這個國家對於弱勢窮人、遊民、以及兒童和動物的保護,是否真誠而實際,是否有足夠的法律條件讓人民遵行,而對於違背法律咨意犯法的人,能否真正執行懲罰。
貓狗是文明社會人際疏離之下,人類情感最好的依托。問題是,許多人的責任心卻不如他棄養的貓狗。對於無故棄養者政府不應該視而不見,放任不管。為了這些無法講話的毛小孩,除了重罰和嚴管,似乎再也沒別的辦法囉!
*作者為退休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