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片主題曲《刻在我心底的名字》獲去年金馬獎、今年金曲獎肯定,不過昨(28)日藝人吳宗憲指控該曲副歌抄襲西洋老歌《Reality》,今(29)日更傳出該曲主歌與《自由が丘》旋律相似,引起「拼裝歌」爭議。對此,擁有《刻在》版權的華納音樂,發布律師聲明駁斥傳聞,金馬執委會表示暫不取消該曲「最佳原創電影歌曲」資格,文化部則也針對影響金曲資格與否作出回應。
針對《刻在我心底的名字》捲入抄襲疑雲,該曲被控主歌與中國音樂人JINBAO於2019年創作的《自由が丘》旋律雷同(開頭至約為1分6秒處),副歌旋律則與《Reality》的副歌相似(約為38秒開始)。其中,《自由が丘》發布時間早於《刻在》1年以上,《Reality》則已傳唱40年,引爆「拼裝歌」質疑聲浪。
值得注意的是,該曲雖為藝人盧廣仲演唱,但實為許媛婷、謝佳旺、陳文華的共同創作,擁有該曲版權的華納音樂,今天透過律師徐則鈺聲明駁斥,強調「近日媒體報導,今華納公司所屬作者感到困擾和遺憾,各界就《刻在我心底的名字》歌曲之指教,華納公司均以尊重,本律師代華納音樂公司聲明《刻在我心底的名字》歌曲為作者許媛婷、謝佳旺、陳文華所原創,絕非抄襲。」
《刻在》陷抄襲疑雲 金馬、金曲資格暫不受影響
至於《刻在》一曲的金馬「最佳原創電影歌曲」及金曲資格影響與否,金馬執委會表示,該獎資格是為報名影片全新創作之歌曲,包括詞曲皆須為首次使用於該影片中,《刻在》符合此項規定,若未來經法律終審判定歌曲有版權爭議,執委會有權取消入圍得獎資格,但尚無此認定,因此暫不取消得獎資格。
至於金曲獎部分,文化部也說明,依金曲獎報名須知,年度歌曲獎應為全新創作的單曲,包括詞、曲及演唱,相關爭議應依「著作權法」規定,由著作權人提出,經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判斷,文化部影視局將依結果做後續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