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人權工作者李明哲於去年11月,遭中國湖南岳陽市中級法院依「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5年徒刑。台灣人權促進會今(30)日上午表示,李明哲的妻子李凈瑜已於昨日收到湖南省赤山監獄獄政科的通知,雖尚未取得入境中國文件,但不論順利入境或被遣返,她都會於今日上午前往中國,行使探視權。
台權會今日上午表示,李凈瑜瑜昨天收到湖南省赤山監獄獄政科的告知書,李雖尚未取得入境中國的旅行文件,但不論能否順利入境,她都會搭乘上午11點55分的廈門航空,前往中國探視。
赤山監獄告知書上載明,李明哲已在去年12月28日分配到赤山監獄七監區服刑改造,會見日為星期二,每月一次,每次不得超過30分鐘,每次會見親屬不得超過3人。此外,會見不能給罪犯攜帶衣服、水果等任何物品,而給罪犯生活卡上帳時,直接到郵儲蓄銀行櫃台將錢存入罪犯本人的生活卡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