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蔚然專欄:別上詭計的當(上)

2014-12-31 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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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蘭德探長是BBC相當受歡迎的影集之一)

閱讀推理小說就像是偵探的過程,彷彿作家是兇手,讀者是偵探,當作者在推理邏輯上犯錯時,眼尖的讀者自然會逮個正著。我最喜歡的推理小說家是瑞典的賀寧·曼凱爾(Henning Mankell),他的系列小說後來拍成英國BBC影集Wallander,非常好看。曼凱爾有一本推理小說,書名記不得了,故事開始時兩三起兇案接連發生,其中一樁發生在花店,辦案人員趕到現場時發現主人已不見蹤影,唯地上留有一灘血漬。我在閱讀過程中一直記著它,卻遲遲不見警方拿去化驗,以便確認它與花店主人的關係。這灘血似乎被作者給忘了,直到近末尾時才忽然想起似的做了處理。這就是推理上的瑕疵,再強的作家也難免失誤。曼凱爾有個人網站,他歡迎讀者上網留言提醒他這一類的問題。

松本清張寫過一部,故事裡一位攝影師在飛機上結識了一對男女,女的很美,男的市儈醜陋,讓他印象深刻。等他下飛機到了一家居酒屋,在銀座眾多居酒屋當中,飛機上的女子也正好來到同一家。之後攝影師為了蓋房子去看地,無巧不巧又碰上那個醜陋的男子。這本書後來我沒看完,因為總總巧合太牽強、太不可能,或許作者另有巧妙的設計,但對我來說這種布局不及格。推理小說的名偵探沒有一個相信巧合這回事,作為讀者我們也不應該相信。

人文主義的西方推理小說

詭計的確是推理小說的重要條件,精心設計的犯案過程也是整部推理小說的核心。但為什麼我說別上詭計的當呢?因為若只著重詭計,只顧著布局,營造懸疑、驚悚的氛圍,勢必會淪為推理機器,會寫出一部機械的推理小說。這是多年來台灣推理小說一路挺進的死胡同。

若只把詭計當作一部小說的形式看待,這部推理小說註定失敗;也就是說,當我們把推理小說只當成形式來處理,我們已經走火入魔;當我們只把詭計當作噱頭、變魔術看待,或者將詭計視為推理的全部時,我們不但走偏了,且嚴重的小看了推理小說。

(江戶川亂步的《恐怖奇形人間》呈現一個病態的世界。)

以江戶川亂步為例,他是受到艾倫.坡(Edgar Allan Poe)的啟發才開始創作,他的東西走得很偏門,極其瑰麗、奇幻、鬼怪,完全移植自坡先生。江戶川亂步在日本備受推崇,近年台灣陸續推出一系列他的小說。起初我很興奮,但讀了一本、兩本、三本之後,接下來的五六七八本我就不看了,因為他就是太注重詭計,重視的程度可由他另出專書搜羅歷史上推理小說中的詭計窺見一斑。

他的小說透著一股怪,玄奇到了不合理的程度。例如某大盜宣稱將於半夜兩點把香港書展的書搬空,或者把故宮的文物偷光,在警察嚴密部署下,他還是得手了,但小說卻沒能解釋這龐大的贓物如何搬動與藏匿。沒多久來了一位神探,他不費吹灰之力便破案了。敘述者不曾解釋神探推理的過程,只說他無意間在古董店裡看到一只古怪的花瓶,就知道小偷還躲在花瓶裡,諸如此類。江戶川亂步所忽略的是,艾倫坡撰寫戀屍癖或鬼怪案件時,他承襲的傳統除了浪漫主義外,還有哥德傳奇小說,自有其個人癖好、文學傳統與時代背景的糾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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