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學生紀錄表,林環牆也問,為什麼表上會標示一個「不知名」的學位授與,是碩士還是其它?另外,博士論文口試是哪一天舉行,為什麼紀錄表也沒登載?更重要的是,林問,既然沒有重新入學與重新註冊的紀錄,為什麼紀錄表會有1982年11月退學後的一序列事件的登載?
賀德芬又展示一份青輔會的蔡英文當年「留學生回國服務申請表」,表格上明確寫著「預訂」回國時間是「1983年5月」,跟後來的1984年3月拿到博士也不符。
賀德芬指出,青輔會早在1983年5月就給政大公文推薦蔡英文任職,但政大法律系一開始回覆「教師滿額」,為什麼政大後來1983年6月、12月都讓蔡的文章登上《政大法學評論》,期刊上還讓她刊登自稱博士?1983年10月蔡英文在《聯合報》投書,當時也還沒拿到博士,上面也自稱博士,等同「預支」博士學位?
賀德芬也舉出一封教育部給政大的「關鍵」公文,並推論蔡英文是憑父親蔡潔生與家族人脈關係取得教職。該1984年8月10日、由教育部給政大的公文,由時任教育部長李煥發函給政大,內文指教育部依行政院國科會的函辦理。此處賀質疑,為何教育部會聽從國科會的函辦理?因為國科會比教育部位階低一點。內文要求依「延攬海外學人回國服務辦法」,但該辦法也只是補助薪資、旅費等,不是正式聘任,公文卻要求「比照副教授資格給予補助」。不過,對於蔡英文的正式任教資格,教育部仍要求政大要依當時的「大學及獨立學院教師資格審查規程」正式辦理,並要政大快把蔡的畢業證書影本送上去。
賀德芬說,政大依上述公文於同年9月24日召開教師評審委員會。賀德芬指出,蔡英文的案子是由政大校長直接核定發聘書(聘蔡為法律系客座副教授),其他學者都要審查論文、投票通過才能往上送教育部,但蔡英文沒有經過審查程序,「犯了學術界最嚴重的大忌、特權、完全是違法的,不是小人情」。賀德芬總結,「始作俑者是國科會,憑什麼要教育部去聘某人,教育部要政大依法辦理聘她,但政大卻由校長(歐陽勛)直接聘任。」
賀德芬還指,政大開了學者會議後,沒有討論、沒有投票,直接送教育部學術審議委員會,當時該會召集人雖然名義上是教育部長,但部長難得親自主持,「這就很有蹊蹺了,因為有蔡英文的案子。」
賀德芬強調,教育部明明規定要提出畢業證書「正本」、影本不予採認,但政大仍然沒有送蔡英文的畢業證書正本到教育部,連正式合格論文都沒有,「到現在沒有人看過蔡英文的畢業證書正本」。
賀德芬也呼籲,蔡英文應該拿出當年博士畢業證書與論文正本,不然就親自寫信給LSE的校長,讓校方有正式代表出面向蔡道歉,公開承諾說是LSE校方把蔡英文在圖書館論文弄丟,否則自己「不接受如此狀態的司法審判」。賀德芬也表示,如果蔡英文願意自動下台,願意不反告蔡誣告。賀德芬強調,民眾不應該因為意識形態而對威權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