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0自前年推展以來,各項相關服務與政策推展相當快速,包括長照ABC、失智症共照中心及居家支付制度等,並於107年1月1日正式公告新的支付制度上路,但同時也讓服務提供單位、民間團體疲於因應。在民間多年的倡議之下,政府雖然在支付上已有原住民地區及離島的支付差異標準, 但仍有不足之處。近年來老人福利推動聯盟透過民間及政府倡議投入偏遠地區社區整體照顧計畫的推動經驗中,交通接送對於長輩是服務需求特別高的項目。但整體來看,長照交通接送車輛不足,不易調度,應該增加數量。
然而檢視106年12月29日公告的長照新新制支付標準中,長照交通接送中央未載明支付價格,是由各縣市政府核定,然而部分縣市補助額度微降,建議政府應維持106年公告新制補助標準,並維持長照發展基金政策性獎助的長照2.0-交通接送之營運費用補助,包括小型復康巴士的車輛費用、人事費及業務費等。對於長照交通接送服務應從現行的僅限就醫和復健的目的,建議比照復康巴士經專業評估後,增加以復能為目的之社會參與項目,以促進長輩健康、及延緩長輩失能。
有關交通車的使用規範也應考量各縣市特殊狀況訂定,建議在原住民地區、偏鄉、離島地區考量偏鄉交通不便地區擴大長照交通送服務:
- 建議交通接送第四類開放長照評估在第二、三級者都能使用。
- 以台東縣長照交通接送為例,自從支付新新制實施後,規定服務內容是往返居家與醫療院所之間,如此使得蘭嶼等離島搭機到機場或搭船至港口之個案,發生無法使用交通接送服務的問題,建議修正放寬。
政府的評鑑、績效指標引導服務提供與發展,考量偏鄉路途太遠,恐造成部分服務提供單位挑個案的情事發生,建議政府對偏鄉交通接送服務有績效加乘機制,鼓勵更多單位願意投入。
*作者為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秘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