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時間裡,陳董也誤解當時的節目部經理,認為她只願配合前任平總監,不願提供陳董想要的過去資料,所以千方百計要我將她調職,可是在我觀察經理的業務執行概況後,我認為她個性雖直接,卻是個認真負責肯做事的同事,我沒有理由撤換她,於是有一天,陳董叫我過去她的辦公室,當面問我為何不能換下節目部經理,她說為了這件事,幾個晚上都睡不好,我仍未屈服於她無理的要求,也堅決不撤換經理,但是當我決定辭職時,為了保護節目部經理,我終究將她調去一個陳董不會去碰觸的技術部門,
陳董用人壁壘好惡分明,在我就任總監前兩天,她逼退前任的藝術副總監,要她打包走人,但用的說詞卻是讓我可以好好安排人事規劃,結果是我背了黑鍋,讓副總監徹夜打包悲切走人。
一個事業單位的組織改造,就是為了達成創造績效的目標,因此組織文化的負責人就應扮演領導跟激勵員工、解決問題、並且協助整合部門、充分執行目標管理、完成企業文化的使命,而不是著眼在分化、鬥爭、派系與對立的汲汲營營。
而建立制度更應該是在既有的基礎下,步步為營,穩重調整,以符合前瞻視野與創新發展的理想,更不應冠上「建立制度」的美名,就隨意否定並推翻前人辛苦經營的成果,過去在她主持兩廳院董事長期間,在這麼多的人事安排和制度更改後,我們終究看不到建樹成林的制度翻轉,反而在她下任後,一切又回復到原來的制度面,換句話說,是她平白讓兩廳院空轉虛耗了三年的時光。
領導統御與用人哲學是一門大學問,高風亮節更是基本人格追求的目標,處在資訊媒體與傳播迅速的時代,行為處事隨時隨地都會被放大處理,在上位者不可不慎!一般成功的管理經營者必定先由規劃(Planning)下手,其次進行組織改造(Organizing),第三是英明的領導(Leading),最後才是有效的管控(Controlling)。
從前的兩廳院是否依照這個模式去管理經營,結果不言而喻!現在的公廣集團光是人事紛爭就弄得沸沸揚揚, 人事鬥爭究竟是基於私人恩怨,還是權位惡鬥的結果?且讓我們拭目以待!(作者為國立台北藝術大學教授)
陳郁秀來函說明
1、楊先生提及兩廳院引進國外音樂劇「獅子王」爭議。首先,此事經董事會投票決定,過程公開公正,是在合議的機制下所產生的結論,並非任何人一面之詞可以扭曲。兩廳院靠的是納稅人的稅金支持,有責任培養台灣本土表演團隊,將有限的場地檔期資源優先保留給國內團隊。其次「獅子王」停辦後,在兩廳院全體同仁的努力下,推出台灣兩廳院自有品牌的國際藝術節(TIFA),至今仍然是兩廳院的主要品牌節目,留下無數的優質創作,例如「馬偕」、「很久沒敬我了你」等感動人心的旗艦劇。
2.身為兩廳院董事長,我對組織的願景和發展方向是有想法的,也希望團隊能夠理念一致、努力向前。所有的初衷只是想為台灣做事、為歷史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