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龍斌妻子高閬仙不滿台北市議員童仲彥2012年在議會總質詢時,指控她疑似收受花博廠商贈送的鑽戒,認為童的言論未經任何查證,已損害個人名譽,因而自訴控告誹謗罪,而童仲彥則反控高涉及誣告罪。童一審無罪,但高院今(13)天二審改依誹謗罪判處拘役59日、得易科罰金5萬9000元,仍可上訴。
收受鑽戒案 高閬仙、童仲彥雙方互告 一審兩人皆無罪
台北市議員童仲彥於2012年11月15日在北市議會質詢時任台北市長郝龍斌時,指稱郝妻高閬仙與時任副市長李永萍,疑似各收受花博廠商市價達4、500萬元的鑽戒,不過高認為指控不實、且已傷害名譽,因此以加重誹謗向童仲彥提告,不過童仲彥也控告高涉及誣告。
一審時,雖然指出童仲彥未向廠商進行查證,但在議會對市政議題發言,受言論免責權保護,被判無罪;而高閬仙提告因捍衛自身清白,也並非意圖誣陷,因此也獲判無罪。
二審逆轉 童被判拘役 高閬仙律師:證人、珠寶店無中生有,是不實指控
全案上訴高院,雙方針對民代言論免責範圍多次交鋒,上月16日辯論終結後,童仲彥受訪堅稱針對弊案和施政議題質詢,且預先花半年時間做合理查證,二審結果將決定會否造成寒蟬效應。
而高閬仙則表示,自己在學術界30餘年,童的言論對她的名譽造成很大的影響。高閬仙的律師葉慶元指出,全案打到現在5年多,童所說的證人邱先生不知去向、童說的珠寶店不知何在,可見童的言論是不實指控。另一遭控收受廠商鑽石的李永萍去年(2017)另案告童涉加重誹謗,檢方則於去年3月將童以不起訴處分。
高閬仙提告童仲彥全案上訴高等法院進行二審,今天結果逆轉,改判童仲彥有罪,依加重誹謗罪判拘役59日、得易科罰金5萬9000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