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社會安全網的議題又再一次浮現,無論是去年馬籍女大生事件,還是今年上半年屏東假車禍擄人命案,甚至最近屏東又發生一次駭人聽聞的超商攻擊案件,每一次這些不幸的案件發生後,社會一定又會有一波的社會安全網檢視潮。但每次喊著要改善,不久之後又還是會發生令大家「高喊補破網」的遺憾事件。
現行社會安全網的狀況,確實是需要改善的,不論是法規的修正、制度的改善,甚至是民眾的合作,都是將社會安全「破」網補起來最關鍵的因素。
社會安全網包含許多面向,舉凡是治安、交通、社福、防災…都是社會安全網的一環,而在新聞上常看到且會被討論的以「治安」、「社福」為主。治安方面,確實每一次事件都讓人驚悚駭聞,社會關注聲浪越來越大,也促使政府提出「反跟蹤騷擾法」草案。這次發生的屏東超商攻擊事件讓社會再度檢視了社會安全網。有一些兇嫌是被鑑定有精神疾病的,所以法官對其判刑部分往往會考慮「欠缺辨識行為違法之能力」,但卻讓許多人感受不到司法正義。這次事件一爆發後,社會再度掀起「難道精神病犯罪就不用被關嗎?」的聲浪。相信看過《我們與惡的距離》的人,應該對思覺失調症不陌生,也能了解「暴力犯不一定就是精神疾病患者」,但這次在新聞上又看到一次相關的社會新聞,內心應該充滿許多矛盾,畢竟影集與現實是有所不一樣。這次屏東事件後,政府也隨即回應正積極規劃「司法精神病房」讓有暴力前科的病患住進這病房。有精神疾病的患者確實也是需要社會的照顧,精神疾病相當多種,所以應避免汙名化精神疾病患者,而在精神疾病病發期間,更需要醫師及社工師的付出相當的心力才能讓患者逐漸好轉。
社會大眾必然會質疑:「司法精神病房」真能有效解決問題的發生嗎?確實,如果僅有成立司法精神病房而未有完善的措施與配套,那幾乎就是安撫民眾的口號,現行有「收治」的規定,但是相關的配套卻沒有做好,如出院後的追蹤、再發生相關滋擾事件而收治後其出院標準未更嚴謹評估、衛生單位的訪查頻率過長。當一位精神疾病患者經評估改善後確實是可以回到社會和大家正常相處,但是若再發生狀況,再進行一次收治,那配套措施是有的嗎?總不能把每一次的事件都當作是獨立事件,這樣長期累積下來就變不可逆的社會案件了!政府應該要有相關配套措施,諸如:
1.社區精神病人各縣市收案標準應一致
2.同一病人再次被收治後出院的評估標準應要趨嚴
3.經收案之社區精神病人應以全國為管轄而非以戶籍、居住行政區進行收結案,如此遷出或搬離行政區才能進行追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