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性仁觀點:台灣旅行法對美中台三邊關係是大衝擊

2018-02-20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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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旅行法對台灣有利有弊,更重要的是極有可能替美中台三邊關係帶來不可測的風險及傷害,是現狀還是破壞?有賴美國川普總統的理性算計。(資料照,美聯社)

台灣旅行法對台灣有利有弊,更重要的是極有可能替美中台三邊關係帶來不可測的風險及傷害,是現狀還是破壞?有賴美國川普總統的理性算計。(資料照,美聯社)

2018年關於台灣旅行法議案在美國眾議院獲得通過後送交至參議院,其後參議院外委會也無異議通過,至此,該議案將送參議院全院大會表決。由於參議院外委會採用的是眾議院版本,因此參議院院會若是通過,那麼將不需要兩院再協商新版本,可直接送白宮由總統簽署後生效,最後唯一的把關就只是美國總統,倘若最後過關,勢將引發美中關係變化,美中台三邊關係陷入新動盪,其後果將帶來無法預測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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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聯邦參議院外交委員會日前通過《台灣旅行法》(Taiwan Travel Act),非但鼓勵台美各階官員互訪,美方等於也釋放在南北韓合作後更將利用台灣這張談判籌碼,容易讓蔡政府產生錯誤的理解;前國民黨立委孫大千分析,若台灣旅行法通過美國參議院審查,對台、中、美三方的影響,其影響包括一,總統蔡英文必然將會承受來自對岸巨大的壓力,要求對兩岸政策清楚表態;第二,美國形同對中國攤牌,表明將把台灣緊緊的綁在同一輛戰車上面;第三,北京當局被迫對此「重踩紅線」的行為做出具體的回應,否則台美關係將會逐漸走向正常化的結果;第四,台灣人民將被迫放棄過去半世紀以來存在於台海的「創造性的模糊」的保護傘,從此正式成為美國的「附庸」;這些分析不無道理,值得蔡政府深思。 

事實上,中國大陸與美國之關係,雙方先後在1972年2月28日簽訂了《上海公報》,1978年12月15日發表了《中美建交公報》,1982年8月17日簽訂了《八一七公報》。這三個聯合公報中,美國均強調一個中國原則,在此範圍內,美國與大陸雙方同意美國人民將和台灣人民繼續保持文化、商務和其他非官方關係,致使產生台灣關係法,這是美中台三方關係的基本情況。 

1972年2月27日,中美兩國政府在上海簽署《聯合公報》,2月28日發表,又稱《中美上海公報》,簡稱《上海公報》。(取自中國評論月刊網路版)
1972年2月27日,中美兩國政府在上海簽署《聯合公報》,2月28日發表,又稱《中美上海公報》,簡稱《上海公報》。(資料照,取自中國評論月刊網路版)

然而現在面臨的三方危機是一旦台灣旅行法無異議通過,意味台灣外交部長、國防部長或其他部門的負責人將正常地出現在華盛頓特區及進出美國國務院、五角大廈等聯邦政府機構,台灣旅行法對台灣雖然算是突破,但所冒之風險將有可能造成更大的衝擊及危害,台灣旅行法意味著美台關係交往之公開化、官方化及正常化,對大陸當局來說將造成實質上的國家與國家關係,也就是兩國論,美國等於間接承認兩國論,試問中國大陸豈能容忍接受?難道都不會有任何大規模的動作嗎?美中台三邊關係的衝擊勢難避免,甚至產生美國與中國大陸嚴重衝突,台灣當然也討不到便宜。 

顯然美國的算盤是透過台灣旅行法,以換取中國大陸在某些方面的讓步。但是這種危險算計,恐怕將以美中台三方現狀作為代價,反而增加許多風險,誠如美國專家任雪莉(Shelly Rigger)在此前華府的一場研討會上所說「國會做諸如像台灣旅行法這樣的事情,繼續戲弄(tease)台灣,儘管這個法律或許不會在參議院過關,卻會讓台灣人很捉心(heartburn)。因為它如果不過關,對於美國支持台灣不是一個好的訊息;如果過關,又會很危險。美國官方對待台灣的方式,我覺得看上去像是川普政府完全不理解或不欣賞的大遊戲中的一個橄欖球。」

因此,美中台三邊現狀關係正面臨台灣旅行法的嚴重考驗及破壞,美中台三方都應當思考客觀的事實,理性因應,勿小覷其所帶來的風險,否則後果將是難以承擔之重。 

總之,對台灣蔡政府來說,《台灣旅行法》或許是一項意圖破除美國自我限制、促進台美雙方高層互訪的法案。更是美國國會對於長期中國大陸不滿的一種展現,更是台美人與台灣人公共事務會(FAPA)長期以來爭取到的成果;但辯證來看,中國大陸又豈能毫無反應及動作?台灣旅行法對蔡政府來說不僅僅是宣示台灣主權或向中國對台打壓嗆聲的動作,也是選舉的重要利器,更是替台獨向前邁進重要一步,其包裝的外衣便是國家正常化與台美關係正常化。

因此正確的理解是從辯證的角度來看待《台灣旅行法》,台灣旅行法對台灣有利有弊,更重要的是極有可能替美中台三邊關係帶來不可測的風險及傷害,是現狀還是破壞?有賴美國川普總統的理性算計。

*作者為文化大學國發大陸所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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