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小玉涉嫌利用「deepfake」AI換臉技術,將性愛影片演員的臉換成知名人物以牟取暴利,高雄市議員黃捷也受害。黃捷19日在高雄市議會質詢時指出,報案後發現台灣針對此種新型態科技犯罪,僅有妨害風化罪和妨害名譽罪可罰,呼籲高雄法制局應盡速了解情形,並提供受害者相關法律協助。
黃捷說明,deepfake成為數位性暴力的犯罪一環,這種科技犯罪可以將人臉放在不同人身上,以此捏造不實言論。如果延伸在市政,甚至國防、外交領域上,後果不堪設想。
黃捷:韓國在N號房事件後立刻修法
黃捷指出,台灣針對此類科技犯罪,僅有妨害風化罪和妨害名譽罪可進行約束,2項罰金及罰則都很輕,至多判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與台灣相比,韓國在N號房事件後便立刻修法,倘若製作或散布deepfake影片,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0萬韓元(約新台幣118萬元)以下罰款,顯示台灣還未意識到修法的必要性。
黃捷呼籲,法制局應提供受害者相關法律諮詢管道,也應盡速掌握此種新型犯罪型態,高雄法制局長王世芳回應,數位性暴力的確越來越氾濫,有法律制裁的必要。未來將洽請律師公會合作,提供受害者相關法律諮詢與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