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爭取人權,今日迫害媒體 翁山蘇姬治下的緬甸新聞自由蕩然無存

2018-02-17 20:00

? 人氣

緬甸《聯合報》(Unity Journal)5人在2014年被控違反《政府機密法》,遭判10年徒刑和勞役時,翁山蘇姬當時稱:「並非我不在意國安,只是依照民主制度,國安與自由必須取得平衡......當媒體報導的權利受到操控時,表示緬甸的民主改革會受到『質疑』。」國際非政府組織「保護記者委員會」(CPJ)東南亞特派員克里斯賓(Shawn Crispin)說,緬甸政府「用盡方法封鎖新聞,不讓醜事攤在陽光下」。

透過<Google新聞> 追蹤風傳媒

緬甸民眾聲援被捕的《路透》記者(AP)
緬甸民眾聲援被捕的《路透》記者(AP)

敢批判政府就吃牢飯 至少33記者被捕

克里斯賓表示:「他們會用不違法手段要脅,封鎖進入爆出醜聞的地方的管道,讓外媒特派員難以取得簽證,並對當地媒體製造恐怖氛圍,而且發出的訊息相當明確,若敢報導具批判性的內容,就準備吃牢飯。」《美聯社》特派員突珊(Esther Htusan)就是案例之一,她在社群網站上收到死亡威脅,甚至在仰光被人跟蹤回家,而她在2017年11月底決定離開緬甸。

2015年,翁山蘇姬領導的「全國民主聯盟」(NLD,全民盟)贏得大選,克里斯賓說,「這對許多緬甸媒體來說是一大希望,他們終於能夠自由報導,翁山蘇姬是他們的英雄」,但現實卻事與願違,「翁山蘇姬反而成了媒體的威脅」。由於緬甸軍政府解除報禁,開放外媒進駐,使得今日緬甸的記者人數倍增,而遭翁山蘇姬政府逮捕的記者人數也相對增加,至少有33名記者因不同法規被控犯罪。

緬甸軍方屠殺羅興亞人,緬甸實質領導人翁山蘇姬卻毫無作為(AP)
緬甸軍方屠殺羅興亞人,緬甸實質領導人翁山蘇姬卻毫無作為(AP)

多項法規箝制新聞自由 負面報導都是「假新聞」

除了《政府機密法》,還有《非法聯繫法》(Unlawful Association Act)及《電信法》(Telecommunications Law)第66條來箝制新聞自由;提倡新聞自由的緬甸當地組織「我們挺記者」(We Support Journalists)獨立研究員茂桑哈(Maung Saungkha)稱,《電信法》第66條限制表意自由,約有80人因此被抓,而全民盟在國會占多數,理應可以廢除該法規。

此外,《美聯社》先前訪問孟加拉難民營內20多名羅興亞難民,對古達平村(Gu Dar Pyin)5座亂葬崗進行系列報導,而緬甸政府隨後公布「調查報告」,駁斥《美聯社》的報導,還說被殺的是19名「恐怖分子」,且軍方「小心埋葬」他們的遺體;緬甸官媒《緬甸新光報》(Global New Light of Myanmar)更刊出社論,痛批《美聯社》「未準確報導真相而失去可信度」。

克里斯賓說:「(緬甸)政府不清楚的是如何產生專業的報導,若他們想要真相,就必須開放媒體進入任何地方,且讓媒體報導所發現的事物......但他們並沒這麼做,每個人都很清楚,除非他們這麼做,不然(政府)一切毫無可信度。」對於關於緬甸軍方屠殺迫害羅興亞人的報導,緬甸政府一律斥為「假新聞」,就連《美聯社》採訪29名羅興亞女性,報導她們遭緬甸政府軍性侵的慘事,也被緬甸政府說是「假性侵」。

喜歡這篇文章嗎?

簡恒宇喝杯咖啡,

告訴我這篇文章寫得真棒!

來自贊助者的話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