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城中城大火釀46死,燒出經濟弱勢在危險大樓租屋的問題,國民黨立委江啟臣26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居住正義如果只談購屋、房價,而不是租屋及其安全,居住就不可能正義。江啟臣也提到《住宅法》第40條,基本居住水準有不足之處;北市議員游淑慧則提出3項台北市已採行的措施,提供給中央政府或其它縣市參考。
游淑慧表示,台北市20年以上的公寓有10萬棟,絕大部分有頂樓加蓋,是拆不掉的既有違建,但也發生出租房屋大火、租客傷亡。目前北市也加強租屋安全管理,其中3點可供中央或其它縣市參考。第1,如果頂加出租必須安裝住警器,但後端有賴租客檢舉;第2,若頂加只能隔2間,要是隔2間以上,視同即報即拆的違建;第3,台北市教育局自2020年起,對於國、高中校內生租屋學生有紀錄,會送這些租屋學生住警器、個人式滅火器,這2項並不貴,加起來1500元以內。
游淑慧:租屋契約應明訂隔間材質,提供住警器、個人式滅火器
游淑慧也提出「4個建議」,認為未來中央若可以立法,可以讓地方政府一致作到。首先,租屋契約裡要明訂「隔間材質、提供住警器、每個房間有個人式滅火器」;第2,政府設專款財源,為這種「老違建築+老弱租客」進場安裝基礎消防設施;第3,房東不願意簽公證契約,可改設租屋通報網,讓房客自己呈報到該網租屋地址、隔間建材、有沒有住警器等,提供地方政府做資料庫參考;第4,社會住宅租金公式、入住者資格、名額保障應法制化,不要各縣市自行其是,一下子改成自償率,應照可負擔範圍(收入3分之1),不該讓各地社宅租金計算公式不同。
江啟臣質疑,政府目前對租屋市場掌握嚴重不足,「全國住宅狀況抽樣調查」每10年1次、「住宅需求動向調查」只調查租金補貼戶,但資料的完整與即時性是相當基本的,沒有確實的資料,就可能導致錯誤的政策。目前《住宅法》第40條雖然表明要訂定「基本居住水準」,但目前只規範「居住面積」和「衛浴設備數」,並未將居住安全列入指標,未來將會與民間夥伴研擬提案,將居住安全納入,訂定更完善、更全面的基本居住水準,並且要求中央政府積極獎勵補助地方的清查與輔導改善規劃。
江啟臣:全國租金指數9月再創歷史新高
江啟臣指出,據內政部最新數據,全國租金指數在今年9月再度創下歷史新高,來到104.65,租金上漲讓經濟弱勢選擇更少,被迫去住品質更差、更不安全的地方,會讓下次城中城事件再度發生,政府有責任對不斷上漲的租金趨勢進行政策調控。
立委吳怡玎表示,城中城大火反映2大議題:公共安全與社會安全網,呼籲政府在盤查、清除建築內危險堆積物的同時,也要安排社工訪視,了解弱勢族群的居住狀況,積極介入;長期面向來看,社宅的數量跟價格都有問題,如高雄社宅7000元,但城中城月租不到3000元,中間價差該如何補助也成問題。
與會的高雄青年黃騰憲說,高雄社宅只有363戶,所以弱勢居民轉住低價租房,青年世代租屋也面臨高價格、不安全、缺社宅的困境,若不改善住宅市場,「40年之後,現在青年世代的居住環境,將成為城中城事件翻版。」
崔媽媽基金會執行長呂秉怡表示,台灣租屋市場長期不健全,租屋黑市嚴重,導致政府租屋政策,包括租金補貼和包租代管效果事倍功半;社宅數量稀少,導致住屋資源難以進行政策運用;租屋市場也尚未被納到社會安全網裡和社政單位接軌。呂秉怡希望,城中城事件能成為弱勢者「居住正義改革」開端,呼籲政府應當「傾洪荒之力」整合社政、住宅部門,才有可能解決當前的租屋安全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