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4隻走私貓案,雄檢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2021年10月22日高雄地檢署針對走私154隻貓案發布新聞稿,裡面特別提到:「承辦檢察官審酌被告等人不思以正當途徑獲利,竟私運進口來自大陸地區之未檢疫品種貓,且數量達 154 隻,完稅價格為 196 萬 2363 元,恐造成國內防疫破口而危害動物安全,且對寵物交易市場、課稅公平性有重大影響,實不足取,建請法院從重量刑。」關於該案筆者先分析兩點供參考:
1.順○886號漁船遭查緝時點及地點:
該走私貓案,遭海巡署查緝時、地為2021年8月19日於安平港外海,並於8月20日17時許「登船檢查後」發現走私貓隻。嗣於8月22日報請雄檢偵辦,亦即「雄檢正式接手承辦的時點為8月22日」。
2.雄檢查緝破案超級神速?三天內抓到主謀
由2021年8月26日各家媒體新聞報導可知,檢警人員係於8月24日持搜索票上門搜索暨逮捕被告張○溢、郭○豪二人(張某還是前海巡署人員)。據此,由雄檢接手承辦至抓到「走私案主謀張、郭兩位被告」,偵辦的前後時間約三天就抓到主謀。
該案雄檢新聞稿載(整理):「本署獲報後立即組成『專案小組』偵辦,承辦檢察官於『當日(8/22)下午』率領海巡人員登船進行勘驗,全案經溯源向上追查後,『先查獲主謀張○溢、郭○豪』,並查扣其等所用之手機等物,又依前開扣案物及人證內容,持續不懈深入調查,一舉將同為主謀之『寵物繁殖場林○龍、鄭○嘉』等被告一網打盡。」亦即當雄檢接手「三天內」先查獲張、郭兩位走私案主謀,接下來「持續不懈深入調查」再順藤摸瓜查獲林、鄭兩位繁殖場業者,其辦案神速多麼令人讚嘆?
走私貓案起訴被告共9人,其中5位是船長及船員
還是回歸客觀觀察,本件《走私貓案》起訴被告共9人,整理資料如下:
編號 | 走私貓案:犯案情況或類型/起訴 | 備註 |
1 |
主謀:4人 1.走私業者: 張○溢(60年次)、郭○豪(61年次) 2.養殖場業者: 鄭○嘉(54年次)、林○龍(68年次) |
1.左列共4人。 2.其性質依據新聞稿等觀察為本案走私案之主謀。 |
2 |
其他:船長及船員等共5人 1.船長林○程(55年次) 2.輪機長高○明(59年次) 3.印尼籍船員: ANI○(69年次)、WAR○(79年次)、 MUH○○(83年次) |
1.左列共5人。 2.犯罪性質由法院認定,但客觀上其屬於在順○886漁船上之工作人員。 3.船長涉案程度待查。 |
3 | 江姓船主:不起訴 | 非檢方起訴範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