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和平組織」近日發布台灣海洋生物保育調查報告指出,台灣鄰近海域生物多樣性相當豐富,光是魚類就超過3000種,將近全球的10之1。然而,綠色和平發現,相較於國際瀕危物種名錄,我現行法令卻僅針對88種海洋動物禁止捕撈,顯見保育不足,呼籲政府應盡速立法,針對4大方針設立完善的海洋保護區。
根據「滅絕危機:台灣海洋生物保育現況與建議」報告,台灣擁有超過3000種魚類、而全球現有的7種海龜,其中有5種出現在台灣海域,珊瑚種類更是多達全球約3分之1,共700多種。然而,台灣海洋生物高達1萬1773種,現行法令卻僅針對88種海洋動物禁止捕撈採集。
報告中並針對4種瀕危海洋動物的保育政策進行盤點。首先,在90年帶,被列為IUCN列為瀕危(EN)的「鯨鯊」在台年捕獲量可達數百隻,雖如今已明文禁捕,但因缺乏配套,族群數量仍未恢復。專家建議,目前全球共有38個以「鯊魚」為保育標的的保護區,政府應可參考成功案例。
第二,全球數量不到50隻的黑嘴端鳳頭燕鷗(Thalasseus bernsteini)則被 IUCN評為極危(CR)等級,曾被認定為絕種,直到2000年才在馬祖再度發現;此種燕鷗目前現蹤於「馬祖列島燕鷗保護區」、「澎湖縣貓嶼海鳥保護區」,但範圍不夠大恐使其復育效果受限。
第三,2016年及今(2021)年初的「龍王鯛」盜獵事件引發社會關注,現全台數量不到30尾,名列IUCN紅皮書的瀕危(EN)等級。然而,即使龍王鯛已被列為保育動物,綠島也劃設為海洋保護區,仍無法阻止盜獵情事,突顯執法計畫與量能不足。
第四,台灣約有30多種鯨豚,是全球的3分之1,現階段全數被列為保育類,並在西部海域成立白海豚保護區;而白海豚目前數量不足50隻,被IUCN列為極危(CR)等級。然而,西部環境與人類活動高度重疊,且保護區既未劃分禁漁區、緩衝區等分區管理,漁業行為恐仍對白海豚具有相當威脅。
綠色和平提到,國際自然保護聯盟瀕危物種紅色名錄(IUCN,紅皮書)共羅列2364種海洋動物,並以6個級別的評估,顯見台灣海洋物種保育不足,政府必須盡快立法並針對4大方針,設立完善的海保區,保護海洋生態及漁業資源。
綠色和平指出,檢視全台46個海保區,僅有4個依「國家公園法」成立的海保區,有長期科學監測數據,並能依此制訂保育計畫,而其餘海保區可謂名存實亡。綠色和平呼籲,政府應儘速通過「海洋保育法」,並整合海保區分屬不同主管機關、不同法源的現況。
以下為海保區四大方針:
全面性 - 僅有88種海洋動物的禁捕法令無法減緩漁業對海洋動物造成的衝擊, 應針對更多物種成立足夠的海洋保護區及相關配套措施
完整性 - 擴大海洋保護區範圍並考慮物種的生態連接性
嚴謹性 - 海洋保護區的執法能力不足,應提高利害關係人的參與與守法程度
縝密性 - 落實分區管理,讓漁業資源及海洋保育互惠互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