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民政司長林清淇今天表示,日前發文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要求修正章程未符合民主精神的部分,這不影響3月8日婦聯會改選常務委員與主任委員。
婦聯會主委雷倩日前在臉書提及,內政部來公文,祭出「人團法」及「政黨法」兩道金牌,要求婦聯會改正處理;前婦聯會常委潘維剛日前質疑,究竟要「改正」何事?是否要干預3月8日選舉?
林清淇告訴中央社記者,依據人民團體法規定,政治團體運作要符合民主原則,章程若不符合民主原則應修改。內政部日前發文婦聯會,要求修正章程未符合民主精神的部分,例如委員產生方式,究竟是推薦產生或主委指定,有沒有經過民主化的過程。
是否影響婦聯會3月8日改選常委與主委,林清淇說,不會。
林清淇表示,婦聯會被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認定為附隨組織後,財產部分由黨產會調查,內政部則基於會務主管機關立場,該要求的會持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