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白宮秘書波特與幕僚索倫森年初先後遭到前妻指控家暴,兩位受過良好教育,備受長官青睞的政治人物,在家中居然是施暴者,令外界驚愕不已。曾訓練專業人員接聽家暴防治專線的美國犯罪學專家派斯納日前投書《華盛頓郵報》,指出在2001年到2002年間,遭現任或前任男性伴侶殺害的女性,比當年在阿富汗戰爭中戰死的軍人多了45%。家暴案件頻仍,但人們對這類犯罪卻充滿迷思。
迷思一:只有肢體暴力才算家暴
派斯納(Susan R. Paisner)指出,由於關於家暴的報導多半都著重於肢體虐待的部分,使受到言語或情緒虐待的受害者,往往不會意識到自己的處境就算遭到家暴。以英國媒體《赫芬頓郵報》(HuffPost)一篇名為「我不知道我被家暴了。因為我的男友不曾打過我」的文章為例,文章中的男友,便是透過「頭撞磁磚牆、揍牆壁,或說自己不值得活著」等方式來控制女友。
這就是為什麼美國司法部及家暴專線在協助家暴受害者時,都會說家暴是由「一連串的元素」所組成。除了肢體、言語及性虐待之外,舉凡孤立、強迫、跟蹤、情緒勒索、損害財物,甚至是傷害寵物等等,都已被列入「家暴」的範疇。
迷思二:施暴者都是男性
人們對於家暴施暴者與受害者的性別想像,往往非常單一。派斯納以一篇2001年發表在《鹽湖論壇報》(Salt Lake Tribune)上的文章為例。一位男性工程師遭醫師妻子虐打,打電話到家暴中心求救時,對方竟然回答:「我們是來幫助女性的,不知道要跟男性說些什麼。」芝加哥散文作家貝克喬丹(Skylar Baker-Jordan)去年也寫道:「當我被前男友攻擊時,我的朋友,尤其是男性友人,把這樣的行為解釋成是『男性之間的打鬧』。當我在尋求支持的時候,他們竟然感到不適,還要我拿出『男子氣概』。」
多數人們不知道的是,疾病管制與預防中心(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的數據顯示,美國每7位男性之中,就有一位曾經遭受親密伴侶在肢體上的虐待,更有29%的異性戀男子曾經遭到伴侶強暴、肢體暴力或跟蹤。而男同志中,則有16.4%曾遭親密伴侶以拳頭或硬物重擊、毆打等方式,施加重度肢體暴力。
派斯納寫道,從2008年,加州法院承認男性應與女性相同,受到家暴防治中心的保護,到2015年,阿堪薩斯州(Arkansas)開設了全美第一間專為男性所設的家暴防治中心,男性家暴受害者的需要也逐漸受到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