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新聞對抗威權的代價》美國記者芬斯特被控煽動罪,遭緬甸軍政府重判11年

2021-11-12 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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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記者芬斯特遭緬甸軍政府遭判刑11年。(美聯社)

美國記者芬斯特遭緬甸軍政府遭判刑11年。(美聯社)

37歲的美國人芬斯特是緬甸獨立雜誌《緬甸前沿》的編輯主任,他被控煽動罪、違反移民法及非法結社罪定讞,遭重判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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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緬甸軍政府拘禁數月的美國記者芬斯特遭判刑11年,人權團體認為,這是軍政府要表達對美國實施制裁的不滿,通過人質外交來反擊。

路透社引述美國記者芬斯特(Danny Fenster)的律師及僱主稱,芬斯特週五(11月12日)被當地法院判監11年,給持續爭取獲釋的美方帶來了一大打擊。

美國記者芬斯特遭緬甸軍政府遭判刑11年。(美聯社)
美國記者芬斯特遭緬甸軍政府遭判刑11年。(美聯社)

今年37歲的芬斯特是緬甸獨立雜誌《緬甸前沿》(Frontier Myanmar)的編輯主任,他被控煽動罪、違反移民法及非法結社罪定讞,當局並將該刑責描述為「最嚴厲的法律懲罰」。

11月初,美國前外交官與人質談判代表李察遜(Bill Richardson)赴緬甸訪問,並和軍政府領導人敏昂萊(Min Aung Hlaing)會面。當時此行被媒體稱為是為了執行「私人性質的人道主義任務」,但他並未對外提及是否會尋求讓芬斯特獲釋。

就在李察遜與敏昂萊會面的隔天,芬斯特的律師就對外表示,他的當事人申請保釋被駁,且除了被控煽動罪和非法結社,還在當天增加「涉及違反移民法」第3項刑事罪名,這些指控可被判處最高20年的監禁。

路透稱,芬斯特是近年來緬甸首名入獄的外籍記者,已經被緬甸軍政府拘押數月。《緬甸前沿》總編輯託馬斯·基恩(Thomas Kea)說:「絕對沒有任何依據可以將丹尼的這些指控定罪。」

「《緬甸前沿》前線的每個人都對這個決定感到失望和沮喪。我們只想看到丹尼盡快獲釋,以便他能回家與家人團聚,」他說。

路透社稱,芬斯特在5月試圖離開緬甸時遭捕,此後一直被關押於臭名昭著的仰光「永盛監獄」,該監獄被認為是緬甸軍方關押政治犯的「人間地獄」。

「令人髮指的判決」

國際人權組織「人權觀察」亞洲部副主任菲爾·羅伯遜(Phil Robertson)隨後發表聲明稱:「緬甸軍政府作出這一令人髮指、侵犯權利的判決,是要先通過懲罰一名外國記者來震懾和恐嚇緬甸境內其他的緬甸記者」。

聲明指出,判決也要向美國傳遞一個信息,就是「緬甸不想受到經濟制裁的打擊,並正通過人質外交對美國進行反擊」。美國二月及六月向緬甸軍方有關的實體實施制裁,試圖要截斷緬甸軍方的收入來源。。

羅伯遜呼籲,必須盡快釋放芬斯特,強調「新聞工作不是罪行,記者不應該僅因報導緬甸的實際情況,而被逮捕、起訴和監禁。「我們聲援丹尼-芬斯特,並要求他和許多仍在獄中的緬甸記者應被立即釋放」。

美國國務院早前曾稱,緬甸軍政府對芬斯特的拘留是「極不公正的」,敦促軍政府立即釋放他。美國駐緬甸大使館沒有回復路透社就週五的判決進行評論的請求。芬斯特被捕後,他在美國的家人就一再求拜登政府和國務院出手營救芬斯特。

自2月政變以來,軍方取消了媒體許可證,對互聯網和衛星廣播進行限制,並逮捕了數十名記者。路透社引述聯合國活動人士稱,自政變以來,已有1200多名平民在抗議活動中被殺,數千人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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