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新制今(1)日上路,勞動部曾公告例假可挪移與輪班間隔可縮短的12種行業,企業規模達30人以上,須向勞動部線上系統備查,目前系統上線後已有企業上網登載。
勞動部說,今已有企業上網登載備查,例假挪移與輪班間隔縮短都有,但數量不多。欲實施例假挪移或輪班間隔縮短的企業,需在新法實施日起經工會或勞資會議通過後才算生效,新法實施前就算經工會或勞資會議通過也不算數。
依勞動部先前公告,僅製造業、旅行業等12種行業符合特定情況,且經工會或勞資會議通過後才可實施例假挪移。另外,僅台鐵、台糖等特定職務,經工會或勞資會議通過後,才可將輪班間隔由11小時縮短為8小時。
《勞基法》規定,有2周、4周、8周等3種彈性工時,除2周彈性工時是所有行業都適用外,4周、8周需經勞動部公告的行業才可實施,且實施前須經勞資會議或工會同意。
8周彈性工時中,每日正常工時仍為8小時、7天中仍要有1天做為例假,但7天中的休息日(一般約定為周六)可自由挪移,也就是單周最長可有48小時的正常工時,但挪移後的休息日仍要在8周內還給勞工。
勞動部放寬行業與工作者,其中7休1包括遊覽車客運業、製造業等50項行業(扣除重複者為38項行業)納入適用,符合相關情況與程序就可連上12天班不違法。輪班間隔部分,台鐵乘務人員、台電、中油、台糖輪班人員,以及台電、中油、台水搶修人員列入輪班間隔可縮短的適用範圍,其中台鐵輪班人員自3月起到明年12月底適用,台電、中油、台糖輪班人員自3月起到明年7月底適用,其他搶修人員則僅限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