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調查:女性受職場性騷擾比率較男性高11倍,其中54.7%當「開玩笑」未申訴

2018-03-08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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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8日公布的調查顯示,受到職場性騷擾女性中,有54.7%會當開玩笑,不予理會而沒有提出申訴。圖為示意圖。(資料照,Pakutaso) 

勞動部8日公布的調查顯示,受到職場性騷擾女性中,有54.7%會當開玩笑,不予理會而沒有提出申訴。圖為示意圖。(資料照,Pakutaso) 

勞動部今(8)日公布的調查顯示,女性受僱者最近一年在工作場所有遭受性騷擾占4.4%,高於男性的0.4%。而在受到職場性騷擾女性中,有54.7%會當開玩笑,不予理會而沒有提出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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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解《性別工作平等法》實施情形及受僱者在職場就業平等實況,勞動部在2017年9月分別以「事業單位」及「受僱者」為調查對象,辦理「僱用管理就業平等概況調查」及「工作場所就業平等概況調查」,並在今日公布相關調查結果。

加害者最多為同事及客戶 上司次之

調查顯示,2017年員工規模30人以上之事業單位已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占8成6,有逐漸提升之勢。性騷擾部分,女性受僱者最近一年在工作場所有遭受性騷擾占4.4%,男性則為0.4%。女性遭受性騷擾的加害者,以同事或客戶較高,其次為上司。但女性受到性騷擾後,只有33.4%會提出申訴,54.7%會當開玩笑,不予理會。

促進工作平等措施方面,2017年事業單位同意員工申請母性保護相關假別比例高,以「產假」占94.7%最高,「流產假」占92.0%,「安胎休養」占91.8%,但家庭照顧假則只有78.1%。

就業歧視方面,2017年事業單位辦理各項業務大部分未考量性別及跨性別/性傾向因素,有性別考量者以「工作分配」占21%最高,其次為「薪資給付標準」占6.6%;有跨性別/性傾向考量者以「工作分配」占9.9%最多。在就業歧視的因素上,兩性均以「年齡」之因素佔最多,男性占3.8%,女性占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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