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高嘉瑜遭男友林秉樞施暴,新北地院裁定2日起林秉樞收押禁見2個月,林男不服提出抗告,但高等法院認為,林秉樞的理性溝通和控制情緒能力不足,有反覆實施恐嚇危害安全罪的傾向,如不予羈押難以避免再犯,駁回確定,林秉樞確定羈押2個月。
林秉樞施暴事件曝光後,檢方依涉犯傷害、恐嚇危害安全等罪,且有串供滅證及重複實施恐嚇危害安全罪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林秉樞,最終獲法院裁准。
林秉樞不服遭羈押,向高等法院提出抗告,在抗告理由中坦承傷害高嘉瑜,並表示自己所犯的是輕罪,遭羈押有輕重失衡之虞,且自己已受相當教訓,社會人格毀滅,無再犯可能,檢方也已完成蒐證,沒有串證或湮滅證據的可能,請求撤銷羈押裁定。
但高院認為,雖然林秉樞坦承傷害,但就事實相關經過,以及有無伴隨其他犯行等,與卷證有諸多歧異,有避重就輕的情況,同時也有隱匿事實的想法及與動,現階段若不予羈押禁見,有高度可能會影響相關證人的證詞或湮滅證據。
高院也指出,林秉樞自2015年起,常因細故動怒,屢次以言詞或動作恐嚇其他事件被害人,顯然理性溝通及控制情緒能力有不足,具有反覆實施恐嚇危害安全罪之傾向,如不予羈押難以避免再犯,駁回抗告確定,不得再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