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范雲去年7月間指控國民黨立委陳雪生涉及性騷擾,向法院提告求償。陳雪生則向台北地方法院自訴范雲涉嫌加重誹謗等罪。北院今(22)日判決范雲無罪。全案可上訴。
藍綠立委去年7月間在立法院爆發推擠衝突,范雲指控陳雪生涉性騷擾。范雲表示當時感覺到有人在頂她,轉頭發現是陳雪生,「至少頂我3次,用他的肚子」,她覺得很不舒服,立刻抗議,陳雪生還不斷說「肚子碰觸不會懷孕」等語。
范雲提起民事訴訟,向陳雪生求償5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陳雪生以女性生理特有現象及表徵嘲諷、貶抑言論回應范雲,符合性騷擾要件,17日判決陳雪生應賠償范雲8萬元。
陳雪生不滿范雲因指控他性騷擾一事,受訪時指稱他為「電車痴漢」、「恐龍時代的噁男」等言論,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刑事自訴,控告范雲涉及加重誹謗等罪,台北地院今天判決范雲無罪。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