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辭新北市副市長、爭取國民黨新北市長提名的侯友宜,昨(14)日接受《自由時報》專訪,在談到「鄭南榕自焚案」時,侯友宜表示鄰近選舉又重提鄭案,他認為不公道也傷害家屬。對此,鄭南榕基金會在臉書以「迴避面對過去,才是二度傷害」發文,認為侯友宜應詳細說明,而非以家屬為借口,避而不談。
鄭南榕自焚案發生於1989年4月7日,時任中山分局刑事組長的侯友宜率隊攻堅,後「自由時代週刊」創辦人鄭南榕自焚身亡,讓侯迄今仍備受質疑。
侯友宜:接到限期拘票,抗命就是瀆職
面對記者提問,侯友宜詳細描述當時情景,1989年檢署以違反刑法100條傳喚「自由時代週刊」創辦人鄭南榕出庭,因屢傳不到,高檢署陳耀能檢察官要求北市警局執行。侯表示,自己當時是最基層的刑事組長,奉各級長官命令辦事,接到高檢署簽發的限期拘票,若抗命就是瀆職。且當時情資顯示鄭可能自殺,因此與消防隊合作,將救人視為首要任務。無奈鄭南榕自焚意念強烈,沒有機會救他出來。
侯友宜認為,若把警察劃為「殺死鄭南榕的黨國體制幫凶」,這指責太沈重。他本人並不想回憶這段往事,並非迴避,而是要避免造成家屬的二度傷害。過去扁政府執政8年,也沒有任何人指控他是黨國體制的幫凶,如今選舉到了又舊事重提,侯友宜認為不公道也傷害家屬。
鄭南榕基金會:侯友宜發言,雖不意外卻令人遺憾
然而,針對侯的說法,鄭南榕基金會在臉書發文回應,引述鄭南榕女兒鄭竹梅「迴避面對過去,才是二度傷害」。基金會表示,對侯友宜規避責任的發言,雖不意外卻令人深感遺憾。
基金會認為,民選首長候選人如何看待過去,應詳細說明其理念並由現在的選民檢視。呼籲侯友宜不應該以家屬為借口避而不談,基金會表示,社會大眾應要求政治人物清楚表達其理念,以讓選民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