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擁有十七歲女兒明秀和十二歲兒子明哲的台波夫妻檔,做了石破天驚的決定,去年領養了台灣、印尼混血的明玲。領養過程足足花了三年。
過去讓孩子在家自學就曾引起論戰,陳怡光身經百戰,卻低估了領養的決定,在家族內掀起的波瀾。
領養,挑戰漢人文化裡「家」的核心價值,那是不可撼動的血緣至上主義。領養的背後,藏著無法生育、才接受別人的孩子來補缺憾的苦衷。
但已有一男一女的陳怡光和魏多麗,打破既定印象。「我們純粹想要再一個孩子,領養不是來補洞的,」陳怡光說。
不畏外界眼光,陳怡光和魏多麗,守護著國際混血的五口之家。
「我認為對的事情,很少妥協,」陳怡光從小不是乖乖牌。幼稚園換了三所,考上國立高中卻錯過報到日,失去資格;在愛丁堡大學念書,回台參加野百合學運,卻遇上役男不能出境,留在台灣念完大學。他和獲得第一屆中歐獎學金、留學台灣的魏多麗結婚後,兩人為了家與家人,不斷奮戰著。
畢竟,沒人能替自己決定家庭的長相和彼此的幸福。以下為訪談摘要:
魏多麗(以下簡稱魏):明哲一直想要一個妹妹。我和怡光結婚前就談過,如果沒有生小孩,會不會收養?結果,我們都不排斥。所以當明哲提出來,我們就重啟這個想法。
世界上那麼多小孩沒人照顧,如果能出一點力,為什麼不?
陳怡光(以下簡稱陳):但在台灣決定要領養的人,大部份是無法自己生小孩。因此,大家都好奇,我們已經生了一男一女,為什麼還要領養?
我們純粹是想要再有一個小孩,而懷孕生產對多麗很辛苦。
然而,台灣傳統對領養的想法,是補「缺陷」,為了彌補長輩和父母的遺憾。
我們已經是一個完滿的家庭,為何又再領養?是要補哪裡?小孩不一定要扮演這樣的角色,而是能讓完滿的家,變得更多元。
我爸一開始很反對,多麗的爸媽卻很高興。
後來,我爸可能年紀也大了,反而能接受。但像我姐姐的朋友仍會問:「你弟的家庭很圓滿,為什麼還要收養…
【全文未完,完整內容請見《天下雜誌》56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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