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來已經夠美妙了,對嗎?但巴菲特提醒,在第二種假設裡,你可能會更加快樂。巴菲特解釋,若你們二人同意合資公司不配息、將所有獲利再投資,同時以每年出售3.2%股票來換取現金,屆時會發生什麼事?
若賣股票換現金 竟能賺更多
你一定想不到,你們的合資公司因為年獲利成長12%,若用這種「賣股票」法取代「存股」法,十年後雖然持有該公司股權比例減少至36.12%,但股權有人願以溢價25%收購,所以該公司市值合計達到5,608,850元,比「存股」法高出3.9%。重要的是,每年賣出股票套現的金額,也會比固定領取三分之一淨利當配息高出4%!(延伸閱讀:不賭才會賺!這5種標的連巴菲特也不碰,「只是玩玩」的散戶,接著通常就敗光身家!)
「你看!不但每年有更多現金,還有更多資產價值。」巴菲特在年報中直言不諱地寫道:「賣股票策略為股東帶來的好處,遠優於配息策略」。
誠然,世上並無淨利年年成長12%的公司(連波克夏自己應該也做不到),更別說隨時願以25%溢價收購你公司的「佛心」基金,這一切固然只是紙上談兵。但巴菲特舉此為例,用意在於提醒投資人:配息是固定的比率,股東會一旦通過董事會提案(大多數時候通過,偶爾甚至會加碼),那麼無論股東需不需要錢、是否認同這比率,反對者亦只能被動接受;然而,賣股票策略卻能讓投資人自行決定,該拿多少股票換成現金來使用。對有需要現金流收益過生活的股東,更是如此。
巴菲特說到做到,他近年來每年賣出約4.25%波克夏持股,經過一連串套現,持股數量從7億1249萬7千股B股減少為5億2852萬5623股;但因為波克夏股價水漲船高,巴菲特持股的市值反而從2005年的282億美元,提高為2012年的402億美元。
配息需繳稅 資本利得目前卻仍免稅
巴菲特強力鼓吹用賣股票取代配息,另一個理由是,配息一旦入帳,就得繳稅。在台灣,情況也是如此。
例如2018年初,立法院三讀通過行政院稅改草案,拍板將綜所稅稅率由最高45%降為40%,並將股利所得改為可二擇一課稅的新制,解決台股近二十年來內資、外資稅率落差過大的問題;但別忘了,實務上採合併課稅者,可扣抵比率為8.5%、合併課稅上限僅有8萬元,「稍有實力」的股民若是多買一些部位,相信股利所得便會輕易超過上限、需要繳稅了。在這種情況下,若買進價位偏高,賺了股息(而且還繳了稅!)卻賠上價差,便是很可能遇到的窘境。
反觀巴菲特提倡的賣股票策略,只要公司持續成長,將投資部位以股權形式留在公司,自然比持有現金形式,更能發揮資本配置的優勢;巴菲特為外人熟知的「雪球」理論,並不只得靠長期投資、高速成長來達成,公司本身能否基於最佳利益、正確配置資本在最有利位置,也是為股東創造最大價值的關鍵。若賣股票換取現金後,因為目前資本利得仍不課稅,可想而知,在台股執行賣股票策略,一樣比較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