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爆出助理性騷擾事件,時間長達10年以上,對此,立法院秘書長林志嘉鼓勵被害人勇於提出申訴。但事實上,申訴專線自從設立以來,總共才響過3次,第一通還是打錯分機,兩通是立委辦公室去電詢問相關事宜。
更荒謬的是,根據規定,國會助理無法使用院方的申訴管道,而是要依《性別工作平等法》、《性騷擾防治法》等向加害助理的老闆(立委)申訴,產生「河蟹(網路用語,意指被掩蓋住)」的空間。
「若加害者就是立委本人」 柯志恩籲國會助理納入申訴規範
有鑑於此,國民黨立委柯志恩呼籲,立法院應將1000多位國會助理納入《立法院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及申訴處理要點》、《立法院防治性騷擾及申訴調查處理要點》的規範,並修改規定強制要求申評會作出懲戒,以及罰鍰等處置。
柯志恩指出,若助理遭受性騷擾的對象是同一間辦公室,要看立委是否公平處置,若對象是其他立委辦公室,則是立委之間可能因有私交而不願反映,更可怕的是,若加害者就是立委本人,恐怕更難見天日。
柯志恩說,她過去待在學校,看到立法院的性騷擾防治機制,不管是立即通報機制或懲處機制上,都遠遠落後學校的做法,立法院身為立法機關,非常諷刺,因此,她認為釜底抽薪的方式,就是從法的層面來保障。
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說,看到立法院助理被排除在院方的性騷擾防治圈之外,成為性騷擾的化外之地,這是非常不可思議的事,如此退步的規定,是殘害基本權利保障,應立即修正。
「立院不能成性騷擾犯罪死角」 藍委呼籲修法
國民黨立委李彥秀說,立法院不能成為性騷擾的犯罪死角,呼籲立法院長蘇嘉全出面支持修法,讓立法院作為表徵、表率,慢慢減少職場不平等的狀況,也鼓勵更多被害人站出來,降低職場性騷擾的黑數。
國民黨立委王惠美說,台灣從政的女性平均值優於世界平均值,卻在立法院內發生女助理遭性騷擾的事件,她呼籲林志嘉要立即檢討立法院的防治機制,避免憾事發生。
立院依法無法受理申訴 林志嘉:願與各黨團溝通修法
林志嘉表示,公費助理是由立委聘用,立法院與公費助理並未具有受僱人與僱用人的權利義務關係,公費助理一旦涉及違反《性騷擾防治法》以及《性別工作平等法》相關規定,立法院依法無法受理申訴以及進行調查程序等作為,僅能提供相關的權益諮詢協助。
林志嘉表示,對於立委們所提的要求,立法院願意與各黨團溝通就前述相關法律規定進行修法,營造性別友善的工作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