趕在本會期前,上月28日,立法院在眾人目光都在總預算與地制法修法的目光中,完成了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組織法修正案,增加網際網路傳播相關業務;NCC翌日也審議通過我國首部網路監理法令《數位通訊傳播法》架構;《數通法》即是NCC增加網路傳播相關業務的重要法源,估計最快6、7月草案才會出NCC大門、送到政院。不過看在野黨立委眼裡,卻憂心有言論自由控管的疑慮。
李貴敏表示,NCC所公布的「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法草案」架構,未來包含線上平台服務提供者如YouTube、Facebook、Dcard都納入規範,NCC擔任監理機構,已經引發外界「網路戒嚴」質疑。李也指,NCC管理層面涉及網路新聞一事,更是缺乏社會共識。
目前NCC公布5大類網路數位通訊傳播中介服務,包括:一、連線服務(寬頻上網);二、快速存取服務(行動寬頻);三、資訊儲存服務(雲端);四、線上平台服務提供者(社群、影音、網拍如:Dcard、YouTube);五、指定線上平台服務提供者(認定標準NCC仍在研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