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中國海關總署說台灣2養殖場石斑魚檢出禁藥,要加強檢疫。農委會6日表示,已先將這2家業者取消輸銷中國的資格,並由屏東縣府6日採樣送驗,等結果出來,會有進一步的因應。
新華社6日報導,中國海關總署去年12月30日通報,聲稱廈門海關從台灣輸往中國的活石斑魚中檢出2種禁用藥「隱性孔雀石綠」和「隱性結晶紫」,除當即暫停進口台灣2家養殖場活魚,並對其他台灣活魚加強檢疫。通報提到,2021年12月30日起暫停受理來自台灣王志義養殖場和戴兆鐘養殖場的活魚報關。
農委會副主委黃金城:會加強輔導業者養殖管理
農委會副主委黃金城接受記者電話訪問時說,目前對這2家業者先暫停他們原本可以輸銷活石斑魚到中國大陸的資格,而台灣對中國大陸的活石斑魚貿易仍正常進行,會加強輔導業者的養殖管理。
記者另外採訪農委會漁業署副署長林國平,他說,接獲農委會防檢局通報後,已在處理中,目前要等採樣送驗結果出來;至於平常,漁業署對於水產品上市前,都有執行產品檢測計畫,採抽驗方式執行。
他還說,活魚運搬船運輸活魚是以純海水打氣維生,夏季水溫較高,因此運輸過程會加冰降水溫穩定活魚;單程24小時抵達中國大陸,48小時抵達香港。
農委會防檢局副局長徐榮彬受訪時說,目前除已先將這2家業者從輸銷中國的名單中取消,另6日屏東縣政府已到這2家業者的養殖池採樣,要等待檢驗結果出爐,才會有進一步的了解。
漁業署補充,2021年1到11月出口中國大陸活石斑魚6021公噸,若是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之前,則約1.2萬公噸,相差一倍。
漁業署並說,目前運輸至中國大陸的活魚運搬船共6艘,只要取得防檢局出具「輸出動物產品檢疫證明書」及國貿局「原產地證明書」的石斑魚業者,均可供貨給運搬船。
徐榮彬說明,「隱性孔雀石綠」和「隱性結晶紫」都是色素劑,對黴菌有抑制效果,早期可使用前者,但是後來很多研究顯示會殘留,對人體有致癌風險,所以禁用;至於後者,因為一般人不會用在水產上,所以沒有特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