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現在問題又來了,如果沒落實交通平權,外地來的企業怎麼可能願意投資?創造人流、物流、金流需求量?因此建議行政院應站在「社會公義」的立場,讓農業縣得到「交通平權」,而不再只是「做半套」,卻變相忽略其他農業縣該應有的產業與國土資源分配。
其中,屏東市可建議行政院依國土規劃法重新評估,由「地方中心」升級為「區域中心」;潮州鎮、東港鎮由原本「一般的鄉鎮」提升為「地方中心」,然後,地方制度法應給予農業縣開放部分權限,並準用部分直轄市規定的條款,充分保障農業縣基本權益。
建議交通部的具體作為:落實「鄉村都市」,發展各地「特色聚落」,藉由「交通平權」方案促進高=屏「區域聯合治理」。
主幹線軌道建議往屏東=潮州=恆春(高鐵)、東港(輕軌)、恆春(輕軌)的範圍開始興建,達到南北運輸一小時生活圈為目標,並融合各地文化特色能獲得從外地工商界人士願意來屏東投資,讓各地都市間取得國土合理化資源分配。
建議採取的軌道形式:屏東、潮州、枋寮、恆春→高鐵路廊另闢新線。
高雄=東港、恆春=楓港→輕軌捷運的景觀車廂,建立通勤、商務、旅遊對於美麗海景、海洋文化的新地標。
恆春鐵道旅遊生態圈:恆春輕軌捷運延伸楓港,建議交通部重新評估;並評估高鐵延伸到恆春可行性方案,輕軌捷運在原「台鐵恆春支線」的路廊上興建,而恆春高鐵路廊延伸計畫則移動至靠近山區的內陸開始興建,預期未來恆春輕軌捷運可帶動高鐵運量,由輕軌轉高鐵、高鐵轉輕軌,往返於楓港=恆春之間,透過一快(高鐵)一慢(輕軌)建立二元化鐵道形式。
建議交通部正視花東民眾的需求與搭車權益,增設高鐵楓港站、預留通往台東=花蓮主幹線的分歧處,由東、西部高鐵、恆春輕軌聯繫,將帶來另一波旅遊風潮,尤其是輕軌捷運、景觀車廂的設計,可營造「浪漫文化」、「漫步文化」,利用恆春迷人的「海洋意象」遊走山海之間,發展另類新景點。
建議升級的都市型態:商業都市→屏東市、潮州鎮、東港鎮、佳冬、枋寮。
鄉村型的農業都市→萬丹、新園、里港、九如、鹽埔、長治、麟洛、內埔、萬巒、南州、林邊、楓港、車城、恆春。
預期效益:隨著時間逐漸推移,未來屏東縣會兼具商業與農業兩種型態的都市,應受國家保護,讓農家在地精神與特色聚落的人文、歷史能永續傳承。
藉由「交通平權」具體作為,在各地城市之間獲得國土規劃該應有的資源分配,避免城鄉差距再繼續擴大,從而影響人口的社會結構。
對於國土空間規畫布局,能徹底落實交通平權的,筆者提4點訴求:
1. 推廣屏東客家、原住民文化到各地鄉鎮,建立傳統語言的友善環境,閩南人除了會講流利台語之外,若有興趣想學習其他原住民語、客家語,將被視為人權的一部分,按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明定,任何語言都應該受尊嚴的傳承,不得有所歧視。
2. 蒐羅屏東人在歷史上曾著作的閩南、客家文學作品集、宗族姓氏風俗及相關宗教活動,並營造在地化社區特色聚落,給人文、歷史與鄉土文化的情感得到永續傳承。
3. 藉由交通平權的措施讓農業縣取得「創造需求」空間,引領周邊產業能夠積極招商,並提升該特定縣市的投資意願。
4. 南部軌道交通,建議一次到位,應站在國家產業的整體競爭力為考量,不宜「只做半套」。
*作者為社運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