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經發現,這些孩子們要不是遭販嬰、棄嬰,就是遭殺害,或變造身份,被以極端手段「處理」掉了。
雲林殺3子案 從未預防注射記錄查到3子已死亡
像是去年發生的「雲林殺3子案」,新北市府政府社會局先是比對到有個孩子的戶籍在新北,按時間推算,應10幾歲了,但卻沒有預防注射記錄,也沒有就醫、就學記錄,後在跨局處會議中,侯友宜下令警方往全國各地找這位小孩,警察也為此跑花蓮找阿公詢問,花了3個月的時間,查出約莫在7、8年,這位新北列管的孩子已遭父親殺害,更令警方意外的是,孩子的爸爸共生了6個小孩,2、3、4子女都遭謀殺,5、6子女沒報戶口,爸爸便以老5、老6頂替了被殺害的哥哥姊姊身份,解開了外界看到哥、姐特別矮小的謎團,也連動找出其他孩子的悲慘下落。
若孩子處在「高風險家庭」且有被周邊人通報出來,資源就能進入,有了外界的關注,只要給予適切的幫助及追蹤,家庭就不至於惡化,關鍵在於那些連通報都沒有的,像是尚未上學的6歲以前學童,要怎麼處理?
父母不讓孩子出門 生死無人知
張錦麗坦言,沒有進入資料庫中,即使做了這麼多,還是有不足,因為父母可能根本不讓小孩出門,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也可能看不到這些小孩,以致兒童遭傷害致死都無人知。
兒童福利聯盟執行長陳麗如也表示,早期中輟的小孩若找不到人,社工會負責找,再找不到,也就結案了,但後來再發現孩子時,往往成了冰冷屍體,後來經多方討論,得出警政單位比較擅長找人,但又困於孩子並非列為綁架失蹤,無法以刑事偵辦,經過溝通,警政單位才終於同意,針對全國6歲以下失聯孩子由社工通報,可以以刑事案處理規格,不過,受限於查找能量,目前6歲以上輟學且失蹤的孩子,尚無法比照刑事規格偵辦,兒福盟希望向中央倡議,能將警方的查找規格,逐步撒到失蹤的7-12歲孩童。
新北市政府則透過社政系統的大數據分析及專家討論,自主得出查找孩子的精進之道。將不同局處的資料庫交叉比對及界接,比方說,家中有親人自殺的資料庫、本身為中輟生的資料庫等,將自2011年累積至今的147萬筆大數據資料,結合現實訪查經驗,得出一紅、黃、綠燈號警示系統,一個個案在10個有關監督局處中,都有不同的警示程度。
紅黃綠燈號警示系統 減輕社工負擔
例如,個案A在社政中被劃為綠燈,但在教政與衛政中,就呈現警示的黃燈、危急的紅燈,則教育系統與衛生系統就必須進入了解,提供必要資源,此時的社政人員就可以將焦點放在那些社政燈號為紅燈的家庭,如此達到「標靶式」地使用人、物力資源,也減輕一線社工的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