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底行政院科技會報傳出,政府將擬定《基因改造科技管理條例》並聚焦「基因作物種植、動物養殖」的貿易輸出,鼓勵國內基改動、植物研究與生產,搶攻國際千億元市場。食品大廠義美總經理高志明為此炮打政府欠缺「永續經營台灣」的錯誤思維。
基因改造食品就是利用現代分子生物技術,將某些生物的基因轉移到其他物種中去,改造生物的遺傳物質,使其達到人們需要的目標;至於所謂的「目標」則每個基改食品都不同─有的是讓其質地更堅硬以利運送、有的是讓害蟲不會休息室以減少農業用量、有的是改善其口感風味、還有的是增加產量,甚至有些只是單純改變其外形以利銷售。從1994年,第一種獲准上市的基改食物─美國卡爾京(Calgene)公司的「佳味」(FLAVR SAVR)蕃茄開始,基改農產品就不斷增加。
推動基改食物最力者是如孟山都等全球性農產品大企業,雖然20年來基改食物日益走入人們生活中,但爭議也一直如影隨形、揮之不去。除了對孟山都等農產品大企業藉此謀取暴利、壟斷市場的批評外,對基改最大的疑慮來自對人體的傷害與環境的影響。
曾有不少動物實驗得到基改食物會導致肝、腎功能下降,或是導致幼蟲大量死亡,或是導致豬隻更易生病甚至更易流產等。但這些實驗也被質疑實驗方式不嚴謹、對結果的變因詮釋錯誤。支持基改食物者強調基改食物能增加產量、減少貧窮與飢餓、甚至可減少對雨林的砍代而維持生物多樣性;反對者則質疑基改食物對人體潛在的傷害、造成生物基因庫的污染與混亂、引發環境問題(如超級野草)。雙方可說各說各話、毫無交集。
從先進國家對待基改食物的態度,也可看出此分歧。因為基改食物確實有其利益,不過又尚無法確認證明其有害,各國都未禁止基改食物;但同樣因為無法百分之百證明其無害,為防範其潛在問題擴大,各國也對基改食物有限制與規範。其中歐盟算是最嚴格,美國相對較寬鬆─但反基改人士認為這是孟山都等大企業遊說的結果,而且美國是農產品輸出大國,把基改食物出口是「死道友,不是死貧道」。甚至連中國對基改農產品亦採審慎態度,至今批准種植者只有2種、允許進口者只有5種,同時完全禁止基改種子進口種植。
政府要訂定《基因改造科技管理條例》,如果是為了加強管理基改農產品,問題不大,也是應該;如果是為了要在國內大舉推廣種植、搶進基改農產品市場,在全球對基改食物爭議與分歧如此大、尚無任何人可確認基改食物的安全與風險控管之際,政府此舉無異把台灣農業推進一個無法掌控與化解的不確定性中。這件事情上,政府該記得老子「不敢為天下先」的訓示,就免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