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今(27)日公布「新版公司治理藍圖(2018-2020)」,預計上路後,將要求所有興櫃公司2022年以前完成獨立董事設置,實收資本額20億元之上市櫃公司,於2019年完成審計委員會設置,由於國內上市櫃公司家數高達1666家,國泰金控代表表示,金管會要求上市櫃與興櫃公司設置獨立董事立意良善,但由於證交所對於獨立董事的資格與任期,有諸多規定,未來獨立董事很有可能會有找不到人的情況。
目前,台灣上市櫃公司於2017年,均已完成獨立董事設置,人數至少2人且達董事席次之5分之1;審計委員會部分,目前資本額20億元以上公司,則必須在2019年底完成審計委員會設置,取代現有監察人功能;273家興櫃公司目前已有252家設置獨立董事。金管會方面,希望推動所有興櫃公司設置獨立董事。
審委會為董事會「會前會」 企業憂市場派恐藉此卡公司派議案
不過,在獨立董事與審計委員會的運作,保險安定基金董事長林國彬表示,台灣公司治理實務上所面臨困境,是現行股東會投票制度,可能讓無法取得經營權的第二大股東,透過配票方式,把票轉到自己支持的獨立董事,由於獨立董事有資格進入公司審計委員會,審計委員會又具備公司董事會「會前會」功能,市場派進入審計委員會後,很可能藉此擋住公司派支持的議案,這在大股東利益不一致時,尤其容易發生。
獨董兼任家數、任期都有限制 國泰金憂人選難尋
國泰金控法務長則表示,目前獨立董事提名所遇到的困難是,人選愈來愈難尋,目前金管會規定20億元以上設置審計委員會,下一階段是所有上市櫃公司1666家,都要設置審計委員會。由於個別獨董依法能兼任上市櫃公司獨董家數有限,證期局又在推動獨立董事任期不能超過3屆,在國內具備擔任獨董資格人數有限情況下,企業界要找尋適合人選,達到具備產業背景、國際視野等條件,真的很困難。
獨董親屬不可於公司任職、資歷限制多 國泰金嘆「比英美國家還嚴苛」
此外,根據現行規定,獨懂得獨立性要求,包括任職期間前2年,二親等血親、三親等直系親屬,不可在公司與關係企業有任職,同時還規定獨董任職前2年,不可以提供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
國泰金主管表示,關於獨董親屬不得在企業集團任職,這項規定比英美國家都還要嚴苛,多數情況是獨董人選的親屬,僅擔任企業關係企業一般職員,非影響決策之經理人。
另外,「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無論金額多寡,也讓這項利益迴避條款在執行上困難重重,該主管是,國泰金過去尋找獨董人選過程,曾因獨董本人或配偶前曾與公司有10幾萬往來,導致無法擔任獨董,類似案例「不只一次」,對於上述利益迴避規定,國外均有設最低交易金額規定,紐約證交所最低門檻為100萬美元,納斯達克則是20萬美元。
外資持股達3成須編英文財報 工商協進會批:管太多了!
另外,針對金管會強制外資持股3成以上上市櫃公司,編制英文財報,工商團體也有不同意見,環球晶圓主管表示,英文財報編制實務上有困難,主要原因並非公司不配合,而是相關報表係由會計師編列,每年3月財報旺季,會計師事務所忙於各上市櫃公司財報簽證,要同時編制英文財報有實務上困難。
「我個人認為金管會未免管太多了!」工商協進會副秘書長邱一徹表示,英文財報上市櫃公司如果需要自然會去編,以目前外資持有上市櫃市值超過4成,難道金管會認為4成還不夠多嗎?外資現在在台股已經呼風喚雨,他不認為英文財報,對於股市與一般股民有什麼幫助!
「英文財報是要健全市場、連結全球」 顧立雄:鼓勵勝於強制
對於相關批評,顧立雄表示,財報英文化的重點是健全市場,主要是希望台灣環境與全球連結,畢竟台灣吸引外商來台,相關的招商與上市櫃,都是建構在一個英文友善環境,這項規定「鼓勵勝於強制」,希望藉此引導企業編制英文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