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長柯文哲上任未滿半個月,就疾疾遑遑對「前朝」公共工程建設計畫,進行了幾乎是逐案逐項的全面性大翻案,直指案案都是「弊案」,同時更強調必須以「讓人民利益優先於財團利益」來看待,所有既往已施行多年的BOT政策;就在這一波喧囂的「糾察揭弊」熱浪中,不但厲言指謫富邦銀行所主導的臺北文創大樓「社會觀感不佳」(但不是作不好也不是有所違法違規犯紀),也向日勝生集團喊話要求「乖乖歸還76億元」(儘管提交仲裁北市府會輸),對捷安特公司負責的「微笑單車」要求取消其「前30分鐘免費的政策」以免「讓劉金標拿了政府的錢牟利」(未明敘「惡利」何在)。
柯P柯政乍然啟動的一連串作為,無非都祇是想要凸顯其「杜絕圖利財團」的意識形態理念,落實執行其「絕對不能圖利民間集團」,也「絕對不能讓財團拿全民的錢,牟自己的利」的具體作法。
「杜絕圖利財團」的意識形態
相當一部分社會的激越想法與判斷,竟然也與柯P柯政的作為方式,相為呼應。不止是臺北市民,甚至於遠在中南部的許多社會民粹,也一逕用「一竿子打翻全船人」的方式,拿起「圖利財團」的無端污名,指謫了幾乎所有過去政府BOT個案:說殷琪團隊高鐵案、徐旭東遠通電收ETC案、郭台銘的「三創生活園區」(臺北秋葉原)、魏家三兄弟頂新的「臺北101」,案案都是「大大中飽了財團私囊,繳給政府公家的祇是小小權利金」,根本就是「犧牲小老百姓的金錢福祉」,而嚴重地「圖利財團」。
甚至,這種「圖利財團」之說,更已延伸擴大到連「街廓超限廣告牌」,都可以濫事指摘是圖利商家、房東及關連業者,甚至於再予擴大延伸到「騎樓、牆面看板廣告」、「公共空間障礙物」,這種微型企業小商家的蠅頭小利益之瑣細事項,也通通在這一波「揭弊風潮」掃中,都無一倖免地被一竿子打成「所有這一切都是唯有財團能夠獲利」的負面說法。
仇富反商運動的核心訴求
「犧牲全民,圖利財團」已成為今天臺灣社會仇富反商運動的核心訴求,也是當前民粹最擅於普遍「唾手祭用」就足以擊殺特定社會階層的「最廉價論罪工具」;甚至於可以說,「財團」二字,早就在過去二十年間已被完全通透地污染成為等同是「原罪」的代名詞,似乎在今天,祇要把「財團」全部驅趕出所有專業領域及經社部門,甚至把「財團」完全驅趕出境,或逕行予以摧毀消滅於無形,則臺灣社會就勢必會更加美好,臺灣經濟就可以一飛沖天,整個臺灣的經濟社會大環境,就會變得清明良善,更具有對外吸引力,也更加有了高度全球競爭力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