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孩子賺錢?多實支實付,讓小孩成為媽媽的紅包!
如果自然產不賠,要賠就要非自願剖腹的話,老實說,多少人會為了讓保險可以給付,而選擇原本不需要的剖腹產,在身上開刀就只為了拿到費用的補償?應該是很少人才對!
然而在禾馨詐保案中,為什麼會有超過3000萬的涉案金額,原因在於,不只是捏造病因而已,真正誘發這個行為的,是多實支實付,是這個原因,讓小孩一出生就成為媽媽的紅包!
例如投保3張,額度上限各20萬的實支實付,假設非自願剖腹產的花費是20萬,卻因為重複投保而可以拿到60萬,各位發現了嗎?這一來一往就是數十萬的理賠差異,這是第二層的詐保,也才是詐保的核心!只要第一層的嘗試成功,讓醫生協助將診斷書開為非自願剖腹產,接下來迎接的除了小孩的出生,還有一個大大的紅包呢!
金管會,犯防中心,壽險公會三方聯手,選擇無視複投保實支實付才是詐保的主因
自事件爆發以來,金管會跟犯防中心,都對外表示將會對於禾馨詐保案嚴謹調查,然而這只表示事後追訴的態度,壽險公會也透過媒體表示,實支實付在近來的醫療環境發揮很大的功能,這也只是答非所問,完完全全的避重就輕。
從來沒有人否定實支實付的保險功能,也是如此實支實付才會成為人身保險市場的主流,然而金管會跟壽險公會的說詞,都只是事後對該事件的詮釋,從刑罰的角度說要將違法的人繩之以法。而沒有面對從制度上,有沒有試著去預防,跟阻斷當事人試圖獲利的心性。
金管會說,面對實支實付可能出現的賺錢現象,已經限制實支實付的張數為3張了,這種說法簡直荒謬,難道禾馨詐保案不就是在只能購買3張實支實付的現況下發生的嗎?
所以重點從來不是張數,因為就算只是3張,還是可能發生筆者所舉例的,花20萬賠60萬的情形發生,這個理賠超過實際損失,因為非常容易操作,這才是詐保的主因,然而這也正是主管機關選擇漠視的部分!
重點是,要怎麼更改制度才能預防再有詐保發生?
關於這點,才是討論實支實付規範的核心,而不是張數或是額度,多實支實付存在的必要性,來自於我的損失可能超過單張實支實付的上限,例如標靶治療花費50萬,可是單實支最高的額度是30萬,我勢必要有第二張甚至第三張,才能夠負擔我的醫療費用,關於這個制度設計的原始概念沒有問題,重點是當我有了3張共70萬的額度後,卻只有發生20萬的損失,這時候要怎麼透過制度的設計,防治被保險人得到超過20萬的損失,才是解決的重點。
任何情況,都不能拿到超過損失的給付,把損害填補原則踩緊,做個有原則的主管機關,哪裡還有透過實支實付詐保的可能性,而不是如同現在一樣,蒙眼說話,繼續逃避要面對的就不只是下一家禾馨,很可能是因龐大供需而產生的一百家禾馨!
*作者為社會運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