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上個月底一反過去常常傾向於通過雙邊處理糾紛的方式,向世界貿易組織提起訴訟,指責中國對立陶宛採取的「歧視性貿易」已影響整個歐盟供應鏈,並威脅到歐盟單一市場的完整性。
歐盟委員會上月底指出,中國對立陶宛的懲罰令歐盟其他出口也受到衝擊,正在損害立陶宛和歐盟其他地區的出口商,因為中國的打擊對像還包括了其他歐盟國家出口的含有立陶宛成分的產品。
中國針對立陶宛的懲罰只做不說,並沒有明文規定的政策說要抵制立陶宛產品,所以令世貿組織的調查取證非常困難,申訴期也會很長。儘管如此,歐盟的提訴被認為證明了歐盟針對中國經濟脅迫問題上團結一致的立場。無論訴訟成敗與否,這樣做本身發出了一個強烈的信號,即經濟脅迫不會被容忍,
此外,歐盟委員會上個月通過了有關製定「反脅迫措施」(anti-coercion instrument,ACI)的立法提議。這一在去年底提出議案旨在打擊非歐盟國家對其成員國施加壓力,該議案稱「只有在歐盟層面採取行動才能確保統一解決對整個聯盟的關注。」
歐盟目前沒有針對經濟脅迫的採取行動的法律框架,因此該法案極具歷史意義。
「經濟第5條」?
歐洲外交關係委員會反對經濟脅迫特別工作組主任哈肯布羅奇說,該法案相當強大。他說:「法案授權動用歐盟市場的全部力量用來應對嚴重的經濟脅迫行為。」
歐盟雖為一個經濟上的統一體,但各成員國的發展參差不一,政治和經濟背景極為複雜,在對中國的立場上也很難協調一致。
歐洲外交關係委員會的哈肯布羅奇說,歐盟成員國之間在中國問題上的分歧並不影響該法案一旦通過後的效力,因為「反脅迫措施」法規定只需要有效多數表決(Qualified Majority Voting)就可付諸實施。他說:「不需要完全一致同意。因為總有可能一些歐洲小國,中國總是會對他們施加很大的壓力或威脅他們,以至於他們會迴避投票支持強硬的反制措施。」
前北約秘書長安德斯·拉斯穆森最近提議,民主國家應該制定類似北約公約第五條的「經濟第5條」,以遏制中國以經濟脅迫達到地緣政治目的。根據《北大西洋公約》的集體防禦條款第五條,「對於一個或數個締約國的武裝攻擊應視為對締約國全體的攻擊」。拉斯穆森在美國《新聞周刊》上撰文說:「同樣,『經濟第5條』將喚起來自志同道合的民主國家——不僅僅是北約盟國,而是更廣泛的全球聯盟——的回應,以支持面臨來自獨裁國家經濟脅迫的國家或企業。」
政治觀察人士指出,無可否認的是,歐盟和中國的經濟往來千絲萬縷,完成針對中國的重大戰略轉變並非易事。立陶宛現在將希望寄託在歐盟理事會主席法國的身上,他們希望埃馬克龍總統召開一個歐盟27+1的峰會,以闡明歐洲對中國的統一立場。